昭通:盐津受伤民警赵鑫荣立个人一等功

11.04.2018  01:02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签署命令:给予盐津县公安局大年初三抓捕犯罪嫌疑人受伤民警赵鑫记个人一等功。

 

 

4月3日,受省公安厅委托,昭通市盐津县公安局领导前往四川省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向受伤民警赵鑫宣读一等功命令,看望慰问赵鑫及其家属。

 

2月18日,盐津县公安局民警赵鑫在抓捕持械拒捕犯罪嫌疑人时,不幸从二楼坠下导致身体多处严重受伤,急送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治疗。赵鑫不顾个人安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犯罪嫌疑人殊死搏斗英勇负伤的事迹引发了社会媒体的集中报道和强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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