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下发《2017年云南省工会 生产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08.03.2017  18:37

各州(市)总工会、省级各产业厅局(公司)工会:

现将《2017年云南省工会生产保护工作要点》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3日

 

2017 年云南省工会生产保护工作要点

 

2017年云南省工会生产保护工作,以大力深化云岭职工跨越发展先锋活动和云岭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为主线,严格按照省总工会十一届八次全会各项目标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攻坚克难、奋发有为,切实加强改进劳动竞赛、劳模服务、劳动保护、班组建设等工作,增强工会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和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工作实效,组织动员全省职工在云南全面脱贫、全面小康征程中建功立业,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大力抓好“践行新理念、建功‘十三五’”主题劳动竞赛,发挥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主力军作用

(一)拓展全省劳动竞赛广度深度。深入推进云岭职工跨越发展先锋活动,指导全省各级工会进一步提升劳动竞赛的覆盖面和参与度,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省级各产业厅局(公司)工会年内至少开展1项主题劳动竞赛;指导各州(市)总工会重点在服务行业、产业园区中组织非公企业、中小企业分类实施联合劳动竞赛;大力推动竞赛更多地转变为比科技、质量、安全、效益的技能型、智力型、科技型竞赛。

(二)深入开展重点工程劳动竞赛活动。按照《云南省总工会、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云南省2017年度重点工程劳动竞赛活动的通知》(云工发〔2016〕44号)要求,在40个“五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中,开展好“当好主力军,助推新跨越”省级重点工程劳动竞赛,加强竞赛遴选、考核、评价的指标、制度的标准化、体系化建设,开展好专题实地报道,扩大竞赛影响力。开好中期座谈会,组织好互检互查,为年度竞赛总结夯实基础。利用好重点工程劳动竞赛研究课题成果,制定下发《云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劳动竞赛管理暂行规定》。

(三)启动州市级重点工程劳动竞赛。督促指导具备开展条件的州(市)总工会积极与本级发展改革部门联系对接,成立领导机构,在本级重点项目中遴选部分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的投资额大、影响力大的项目开展重点工程劳动竞赛,建立实施规范完善的遴选、考核、评价机制。待滇中新区工会隶属关系职能理顺后,依托升级昆明市总工会春城职工跨越发展先锋活动和“七十二行大练兵,三百六十行出状元”技能竞赛,开展滇中新区劳动竞赛。

(四)创新开展各主题竞赛活动。加强对与长江三峡集团开展的金沙江流域水电工程劳动竞赛、与华能澜沧江开展的“十三五”创优立功劳动竞赛和与中铁八局开展的“赛业务技能、强员工素质、当云岭先锋”劳动竞赛的指导,重点在这几项竞赛的全面创新、突出特色、提高实效、总结经验和选树典型上下功夫。

(五)争取全面启动滇中引水工程劳动竞赛。待滇中引水工程全线开工后,与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共同搭建强有力的领导机构,依据全国总工会《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工作指南》及评估体系,结合工程实际,制定详细完善的实施方案和考评体系,全面启动滇中引水工程劳动竞赛。积极申报全国示范性重点工程劳动竞赛并准备迎接评估评价。

(六)督促落实《云南省总工会2016¬—2020年劳动和技能竞赛规划》。下半年结合省重点工程劳动竞赛互检互查,抽查调研部分州(市)总工会和省级产业厅局(公司)工会落实《云南省总工会2016¬—2020年劳动和技能竞赛规划》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督促落实意见,进一步组织引导广大职工参与到竞赛中,切实发挥劳动竞赛在提高职工素质、推动企业进步、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以省劳模评选表彰年为契机,推动劳模管理服务工作创新发展

(一)全力做好云南省第二十二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表彰工作。指导各基层工会切实把本行业、本系统内立场坚定、业务精湛、影响力大、成果丰硕、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及时向省政府汇报,加大与评选审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评选工作顺畅有序;严格标准,认真筹划,抓小抓细抓实,确保表彰大会胜利召开。加大劳模事迹的宣传力度,努力发现和打造一批新时期代表先进生产力、反映时代精神、引领社会发展的模范人物,在全社会营造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全力做好2017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的推荐评审和其他表彰工作。加强指导,严格按照全总部署和要求,确保各候选集体和个人条件符合、选树得住。及时表彰省级重点工作、重大任务中事迹突出、品质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为云南奋力开创跨越式发展新局面注入精神动力。

(三)进一步加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落实力度。紧抓省劳模评选表彰形成的政策和舆论导向,加强与所涉及政府责任部门的联系沟通,助推更多的劳模服务措施落地生根,推动云南劳模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促进工会劳模工作做实做精做细,在全省掀起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关爱劳模、争当劳模新热潮。

(四)着力打造“互联网+劳模”工作方式。加快升级更新后的云南省劳模系统上线运行,不断完善各项功能,加强劳模管理服务的数据统计分析研判;确保劳模政策宣传主页成为我省全国和省部级劳模政策宣传、评选管理和政策享受情况公示的综合平台。建立好功能完备的劳模服务卡的微信公众平台和网站,发放第一批劳模服务卡并投入使用,提升我省劳模服务精准化、个性化、信息化水平。

(五)引导各级工会充分发挥劳模创新创业引领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规范各级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选树精品,创建命名20个云南省劳模创新工作室;加强指导,提高创建质量和效果。对21个2016年检查复核为合格等级的省劳模创新工作室进行再次复核,组织部分优秀劳模创新工作室领衔劳模交流学习。严格标准、重点培育,积极向全国总工会申报全国示范性劳模创新工作室。

(六)严格用好困难劳模帮扶资金。严格财经纪律、强化台账管理,筹集好、分配好全国和省部级困难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确保资金能实实在在为需要帮助的劳模解决实际困难,提升资金使用效能,增强解困工作实效性、精准性。做好劳模的日常慰问、临时困难救助等工作。

(七)落实好劳模其他待遇。认真做好享受省级劳模待遇、立功人员提高退休待遇的审核认定、政策咨询。根据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安排,主动做好全国劳模疗休养工作,全力开展省总工会本级安排的300名省部级劳模疗休养;拓展省部级劳模疗休养内容,将农民劳模、困难劳模纳入重点疗休养对象,提高劳模参与疗休养的积极性和覆盖面。

三、重视劳动保护工作,履行好工会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权益的重要职责

(一)增强“安康杯”竞赛实效性。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将“安康杯”竞赛活动列为省级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为契机,加大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力度,扩大参赛范围,提升竞赛质量,以促进高危行业、工业园区、重点工程建设、非公企业及农民工集中企业参赛为重点,吸引更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及职工参加到活动中来,力争全年参赛企业和参赛职工均增长5%以上;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隐患排查治理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开好“安康杯”竞赛中期座谈会和自检互查。

(二)重点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结合云岭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和工会干部培训工作,将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作为职工、农民工培训重要内容,提高职工安全生产自我防护意识和技能;推动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工会培训学习内容,提升工会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

(三)积极发挥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法定职能。根据职责,认真研究如何具体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新要求,全面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积极参与生产安全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主动参与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的制定修改;加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和特聘煤矿群众监督员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工作,依法有力维护职工权益。

四、争创“工人先锋号”,继续推进班组建设

(一)继续加强云南省《关于加强班组建设的指导意见》落实力度。围绕文化素质、技能水平、创新能力、民主管理、绿色发展、安全生产、和谐团队6项内容,进一步推动各单位“六型”班组建设。指导建设现代企业班组,着重加强班组安全建设、职工素质提升、班组长培养。

(二)建设先进班组文化,抓牢班组建设。指导各级工会更加重视班组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完善班务公开、班务民主会、成员交心谈心等机制体制,加强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和心理疏导,及时反映诉求,发挥好班组的企业与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

五、加强工会生产保护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创新能力、实干精神、担当意识

(一)增强创新能力。要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把握中央、省委、省总党组提出的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紧紧围绕实际工作的焦点、难点,积极探索生产保护工作的新途径、新方式,干出特色、干出亮点。

(二)增强实干精神。要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总工会的各项决议,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做到思路清晰、措施明确,大兴真抓实干之风,撸起袖子加油干,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增强担当意识。要面对困难不逃避,忠诚履职、尽心尽责、敢于担责。认真落实直接联系和服务基层群众制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以高度的紧迫感、危机感、责任感,自觉提升能力、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增强主动服务基层、企业、职工和服务中心工作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