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园内的儿童游乐场所动物观赏区拟禁烟

01.12.2014  13:55

  日前,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公布了《昆明城市公园控烟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将面向社会公开听证。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昆明市公园内的办公管理用房、经营场所、游客密集区、防火区、儿童游乐场所、动物观赏区、文物保护区等列为禁烟区,禁烟区内任何人员不得吸烟。

  对在禁烟区内的吸烟者,公园监督检查员应当劝其停止吸烟。对在禁烟区内吸烟且不听劝阻者,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规定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此外,游客有权要求在禁烟区内的吸烟者停止吸烟。

  本次听证会拟定于12月10日举行,凡在昆明市居住或者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在12月2日前采用信函、传真和网上报名方式,向昆明市园林绿化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完)(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