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疾控中心“三个注重”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30.03.2015  15:43

作为昆明市治安重点单位,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自查是根本、督查是关键、整改是核心、安全是目标”的原则,采取自查与督查、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管、每月大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坚决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不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有效促进安全管理迈上新台阶。

一是注重统一思想,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坚持把善于发现隐患、苗头作为安全防范的“牛鼻子”,常抓不懈,并利用宣传栏、内网公告、电子屏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讲安全的氛围。中心党政、要害部门定期沟通协调,齐抓共管,采取召开分析会、协调会、专题会、研讨会等,研究对策,部署工作。同时,每年组织两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强化防范意识,提升安全能力,筑牢安全防线。

二是注重全员参与,细化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并细化安全责任人、安全分管领导、安全管理人、部门负责人、义务安全员、普通职工等在安全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具体到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网格,明确保卫部、质量管理部、结防所、行政办、后勤服务部、设备管理办公室、信息中心、计划财务部、技服中心、体检中心、辐射所等部门的安全职责,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即有分工又有合作,形成了安全合力。

三是注重建章立制,深化安全管理效能。着力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实现标准化、模块化、透明化、精细化管理。建立绩效考核机制,与科室签订责任目标书,落实责任追究,不断推动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末端。坚持执行常年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期间各类安全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真正实现全天候的安全监管。坚持科室每日下班前5分钟检查,每日三次办公区域巡查、每周一次隐患排查、每月一次大检查,紧急情况或特殊时期,集中排查等制度,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定人、定时、定责抓整改,在内部形成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相结合的安全循环管理模式,积极协调,与公安部门,友邻单位等建立联防机制,实现辖区内综治信息的互通共享。对内,职能科室形成联动机制,共同参与解决举报投诉、医患纠纷等事宜,提高矛盾纠纷调处力度,确保中心平安与和谐稳定。



发布部门: 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