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配送,云南疾控先行一步
自2016年山东疫苗事件以来,随着新修定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实施,疫苗配送的模式发生较大改变,而《疫苗管理法》于今年6月29日正式颁布后,疫苗配送的重担又再次落到了疾控系统的肩上。
2018年11月12日《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疫苗配送模式可能面临再度转变的话题在全国各级疾控机构掀起了热议,特别是省、市两级疾控机构已经多年没有开展非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配送工作,无论是设施设备还是质量管理方面都远远不能满足日趋严格的工作要求。
2016年《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实施后,云南省疾控中心审时度势,在省内冷链药品配送企业暂时不能满足覆盖全省配送的情况下,勇担重任,继续承担起非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配送工作。利用之前通过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的优势,延用了全套GSP管理制度和经验,以高于国家《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标准实施疫苗配送工作,确保达到质量安全、配送及时的目标。
在设施设备方面,先后对原有冷库进行改造,增加可联机使用的备用制冷机组,及时采购配备各种规格的冷藏车,满足多条线路同时配送的要求。使用管理系统对全部冷库和冷藏车实施24小时温湿度自动监控,实现温湿度超限时自动发送手机短信报警。
在质量管理方面,按要求每年定期对所有冷库和冷藏车进行冷链验证,对各测点安装的温湿度监测终端进行校准。同时,认真完成质量体系内部评审和风险评估。通过以上工作,最大限度消除了可能存在的质量隐患,确保冷链质量安全,为向全省各县级疾控中心安全、及时进行疫苗配送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经过多年高标准、严要求的配送管理工作的实施,得到了众多疫苗生产企业以及各级疾控中心的一致好评。
好的工作经验要无私分享。多个兄弟省疾控中心前来我单位就疫苗配送工作开展调研。我们先后与陕西省疾控中心、广西自治区疾控中心、贵州省疾控中心等分享了各项工作经验,随后又多次通过其他方式对他们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疫苗冷链质量关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按照习总书记对疫苗管理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云南省疾控中心对疫苗冷链质量的管理工作本着只有最高、没有最低的目标不断努力奋进。
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