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成长之困”如何解? 云南省政协委员建言献策
云南网讯(记者 念新洪 张成 赵岗)近年来,农村留守儿童的成长环境和教育现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由于没有有效监护,加上学校教育的缺位,很多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问题令人担忧。
2015年的云南省两会上,多位政协委员也关注到了留守儿童问题,并提出了将学校建设成关爱留守儿童基地,依托村委会建儿童保障机构,建立流动学籍、取消回原籍参加考试制度等建议,为解决留守儿童群体“成长之困”建言献策。
【现状】
我省约有160万留守儿童 最小的不足一岁
据民进云南省委的调研,我省16个州市均有农村留守儿童,截至2013年底,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总数为841280人,加上学龄前儿童等,估计农村留守儿童有160万人。
留守早、时间长,是我省留守儿童的一大特点,他们中最小的不足一岁,最长的已留守十几年,与父母联系少、见面难,其中30.6%每年仅能与父母见上一面,而22.2%的则多年才能见上一面。
此外留守儿童普遍还要承担繁重的家务,据抽样统计,有45.6%的留守儿童放学回家要承担烧火做饭、洗衣服、养猪等家务。
【委员建言】
将学校建设成关爱留守儿童的基地
民进云南省委一份《关于推进我省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集体提案中建议,要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确实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市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建立留守儿童救助机制,此外还应制定相应的措施,鼓励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
提案中还建议,把学校建设成关爱留守儿童的基地,在留守儿童较多的区域增加寄宿学校的布点,较少的区域则建托管学校。学校应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并通过开通“亲情热线”等,建立孩子与在外务工家长的联系制度,同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课程。
提案中还建议,在县城周边、乡镇所在地周边条件比较好的区域,与妇联、共青团协作推广“爱心妈妈”活动。
农村基层组织应承担起管理留守儿童的主要责任
省政协委员阎堃、杨桂红、汪叶菊共同提交的《关于实施好十大行动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管理》的提案中则建议,政府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农村,对全省年度内间断性留守满6个月、连续性留守满3个月的农村留守儿童进行摸底排查,建档立卡,并纳入统计内容统计上报,为管理制定政策提供详实依据。
在掌握详实数据的基础上,提案中建议,作为与留守儿童接触最多,管理最便捷的村(社区)基层组织应承担起管理留守儿童的主要责任,要着力建设适合儿童学习、交流、健身于一体的公共场所,并购置提供适合儿童的学习资料、读物等,开设相应的文体活动;同时实施沟通交流活动,设置安装亲情电话、赠送家庭手机,对教师、学长、留守监护人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确保农村留守儿童沟通有平台,交流有对象。
建立流动学籍 取消回原籍参加考试制度
云南省政协委员颜语建议,解决留守儿童“成长之困”,首先要完善和落实相关法律政策,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工作地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权益。同时,要改革学籍管理方式,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建立流动学籍,取消需回原籍参加考试的制度以及各种名目的借读费、建校费,最大程度降低入学门槛,从源头上减少或消除留守儿童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