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当众表白被开除称不后悔 女方称其偏激
商丘学院10号宿舍楼门口
核心提示|近日,商丘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一名大一男生,手捧鲜花当众向女生表白被开除。这一事件近日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事实真相到底如何?昨天下午,大河报记者赶往商丘学院,通过走访学生、院方领导及老师、“表白男生”、被表白女生等各方,试图还原事件的来龙去脉。
事由
10月27日上午11时许,商丘学院10号宿舍楼外,一名郭姓男生手捧一簇玫瑰花等待他心仪的女生,引起众多学生围观。
“他没有提前通知我要这样做,我没想到,当时很震惊!”被表白对象郭芳芳(化名)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郭芳芳当时看到他抱着一簇鲜花站在其宿舍楼下,大约有几百人围观,有的同学还在拍照,“我躲在餐厅附近的一棵树下,但还是被他发现了”。
躲闪不开的郭芳芳,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硬着头皮听一个刚认识不久的男生表白。
“那么多人围观、拍照,我甚至没有看清他手中拿的是什么花,我更没有听清他说了什么,我只记得自己向他说了句‘我不能和你在一起’就离开了。”
郭芳芳急匆匆向宿舍走去,这时,学生处教师孙艳霞接到报告赶来,制止了郭某的“表白”行为。
商丘学院常务副院长卢亚东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发生“表白”事件后,宿管科科长前去劝阻教育,双方并无肢体接触,而郭某却拨打110,称学校无权干涉他表白的自由,其后辅导员和其他老师对他教育时,他始终不认错。
10月28日上午,郭某的家长被校方叫到学校“配合教育”。
“他一进门,发现父母在办公室,在没有和任何人交流的情况下,情绪突然失控,用手中的手机砸向我,我一闪开,手机被摔碎了,他父亲见状后,迅速将他按倒在地。”商丘学院宿管科科长邓兴华说,郭某情绪失控,可能与学校叫家长有关。27日晚上,邓兴华在对其教育无效的情况下,表示要联系他的家长,当时一听说要让他家长过来,“他甩门而去”。
说法学校表示处分有据,当事男生称不后悔
校方说
“表白是很正常的事,但他选择的场合不合适。不能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卢亚东说。
商丘学院学生处马处长说,“不是因为他表白了,就开除他”,而是因为他拒绝接受批评教育,谩骂老师,才开除他的。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4条第6款规定: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给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给予开除处分。另根据《商丘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第22条第6款和第24条规定,纠缠或者骚扰他人,影响他人正常学习生活的,以及侮辱、诽谤、威胁教职工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可给予开除处分。
11日晚上,记者几经周折,和已经离校的“表白男生”郭某通过QQ取得联系,以下是和郭某的部分聊天记录——
记者:校方称,你曾辱骂和欲殴打老师,是否属实?
郭:骂他是因为他们不守信用,把我的父母叫到学校,对我父母不尊重。
记者:为什么说他们不守信用呢?怎么不尊重您父母了?
郭:之前他们找我谈过不通知我家长。
记者:学校开除的记录上是你本人的签字吗?
郭:是呀,是我签的字,不过目的是为了要回我的学费。
记者:你觉得自己错了吗?
郭:校规没有规定不能表白。
记者:校方称,你可以表白,但是你的表白场合不合适。
郭:那是吃饭时间,是宿舍楼下。
记者:你现在后悔这样去做吗?
郭: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后悔。
记者:你有没有将手机砸向老师?
郭:没有,我只是把手机摔到地上,不然也不会烂成这样。
记者:你为什么报警呢?
郭:当时保安处科长问我干什么呢,我说表白呢,他就说“你表白回家表白去”,我怕他打我,我就报警了。
被表白女生说
被表白女生郭芳芳今年刚考上商丘学院传媒与艺术学院,她看上去并没有因为“表白”事件而受到很大影响。
记者:你是怎么认识郭某的?你们有过交往吗?
郭芳芳:上大学前我们并不认识。我是通过大学里的老乡会认识他的。
记者:你对他是否有过好感?
郭芳芳:我以前给他说过,做一般朋友可以,但不能和他谈恋爱,希望他不要误会,我以为以前拒绝他已经很明显了。
记者:你对他的当众表白怎么看?
郭芳芳:费解,震惊!
记者:你现在如何评价郭某?
郭芳芳:以前还没发现,通过这件事,我觉得他很偏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