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编自导砸车闹剧 只为敲诈巨额赔偿
07.12.2016 20:43
本文来源: 公安厅
11月21日,曲靖市宣威市的某洗车场内发生了一起“奇怪”的抢劫案,一辆停在该洗车场内的白色“丰田”越野车被一群戴着头套、手持斧锤的男子砸坏车窗,并拿走车内物品。随后,车主聂某赶到现场,称其车内的一条黄金项链、一个LV挎包和一个钻石戒指等总共价值6.5万余元的物品被抢走,要求该洗车场负责人赔偿经济损失,并组织多人将洗车场围住。洗车场负责人见状后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宣威市公安局宛水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理。民警调取洗车场附近的监控录像发现,聂某在将车辆停在洗车场后,驾驶着另一辆红色轿车离开,在其离开的同时一辆无牌微型车也一同驶离,并且共同出现在多处,而抢走车内物品的人员也是从一辆颜色相同的无牌微型车上下来的。随后,民警通过对获得的线索进行深层次研判,最终确定该起案件系由车主聂某伙同他人自导自演的一起敲诈勒索案。11月29日,民警将聂某及其同伙祖某、王某成功抓获,3人对洗车场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办理当中。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来源: 公安厅
07.12.2016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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