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盗窃 “零口供”被批捕
27.04.2017 21:45
本文来源: 云南频道
中新网云南新闻4月27日电(刘龙)近日,云南省瑞丽市检察院在犯罪嫌疑人刘某拒不供述盗窃犯罪事实,“零口供”情形下,以涉嫌盗窃罪将刘某批准逮捕。
2016年7月,云南德宏边防支队勐卯边防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家里的一块价值40万元的玉石毛料被盗,警方随即对案件开展侦查工作。
经过大量侦查,警方发现这是同一人在多地连续实施的系列玉石盗窃案件。
随后,警方转战保山、腾冲、芒市三地,经过层层深挖,最终在瑞丽将再次前来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到案后,刘某拒不交代其盗窃玉石的事实,竟以撞头自残、假装昏迷的方式逃避公安机关的审讯。
鉴于犯罪嫌疑人“零口供”,审讯难度大,公安机关随即将案件通报给了瑞丽市检察院,该院驻派出所检察官通过分析公安机关立案、侦破案件的整个过程,充分了解案件情况,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在侦破思路和证据调取方向上为公安机关提供帮助。
最终,根据视频的分析比对、受害人的指认、轨迹分析以及从刘某车上搜出作案时随身携带的工具、穿着的衣物等,锁定刘某就是这一系列盗窃案的嫌疑人。
案件移送到瑞丽市检察院后,经依法审查,综合全案证据,认定刘某构成盗窃罪,且刘某到案后拒不认罪,主观恶意性比较大,又属于多次犯罪,还可能再实施新的犯罪,遂依法将其批准逮捕。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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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4.2017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