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男子在滇假借联系记者采访诈骗获刑2年

19.01.2016  09:22

    日前,云南富源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福建籍一男子在富源县假借联系记者采访为名实施诈骗案,一审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的刑事处罚。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方某甲于2015年5月初得知被害人方某乙父亲被打、树林被强制征用一事,便通过微信与方某乙取得联系,告知其能够帮助方某乙联系记者采访。后虚构记者前来采访需要支付飞机票、吃、住等费用。分别于2015年5月8日、15日,向被害人骗取人民币3万元;5月23日,其虚构记者已在富源某酒店住宿,需要支付住宿费为由骗取其9800元,三次共计骗取被害人人民币39800元,并被其挥霍。案发后,被告人方某甲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赔偿了被害人损失,且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作出如上判决。(云南网 记者杨之辉 通讯员石飞 唐正良)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