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电动车泛滥症结在哪 这些“车”在昆明不能上街
记者了解到,昆明市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未经登记的不得上路行驶。截至今年3月,昆明市共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110万辆,其中2012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仅14471辆。
对于昆明电动车市场超标车泛滥,问题的症结在于源头监管困难:
国家标准严重滞后
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制定于1999年,其中只有最高车速、制动性能、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三项指标为否决项目,而新国标一直未正式出台,许多厂商利用国标的漏洞,生产超长、超重、超速的电动自行车。
职能部门监管乏力
由于相关职能部门对于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行为监管乏力,导致大量超标车辆仍在销售,管理压力集中到路面管理中。
销售商自律性差
部分经销商为牟取利益最大化,不但不告知消费者超标电动自行车无法在昆明市登记上牌,反而积极向消费者推荐购买。
时速虽不快 上街却危险
老年代步车分三轮、四轮两种,电力驱动时速约30公里
电动平衡车电力驱动、并列两轮或单轮,时速最高15公里
滑板车、旱冰鞋有人力及电动两种,时速最高15公里
“老年代步车”“低速电动车”“观光车”都是“三轮、四轮电动车”的名字。商家推销时会告诉你,这些车不用上牌、不用考照、交警不会处罚。可是……这不是真的。
看看5月20日发生的两个事例吧:这天,鲁大爷开着老年代步车去大观楼,被交警开具《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李师傅开着电动三轮车去送水,被交警暂扣车辆。
究竟有哪些电动车在昆明不能上路呢?我们帮你打探好了。
案例1
电三轮送水被查扣
5月20日下午3点多,在西坝路与西昌路交叉口,一辆珍茗金龙三轮电动送水车被交警查扣。开车的李师傅有些蒙:“平日里一直都开这车送水,怎么突然就不让开了呢?”交警让李师傅出示摩托车驾驶执照(F照),李师傅没有,只好通知同事来将电三轮上的水桶拿走。
李师傅驾驶的电三轮是一辆小型分体式电动车,前面是驾驶室,后面是封闭货厢。李师傅通知完同事后,从货厢中取出10只水桶。“8只是收回的空桶,还有两桶要送到国防路。”
交警表示,驾驶此类车辆需持有D、E、F类驾驶执照,否则就算无证驾驶,需要暂扣车辆。“你下周带上有关证件再来取车吧。”交警对李师傅说。
昆明使用电三轮送水、快递的企业有多少?记者从多家桶装水送水点获知,目前使用电三轮送水的只有珍茗金龙一家,为公司统一配备。记者咨询顺丰、圆通快递一些派送点获知,他们只使用两轮电动车,没有电三轮。
解读
保险公司不承保 出事咋个整
“我们一般所说的‘电动车’,其实是轻便型电动自行车。按照国家标准,这类车车重在40公斤以内,限速20公里/小时,属非机动车。”交警介绍,“像刚刚查扣的这种三轮电动车,其时速、重量都超过了非机动车标准,时速可以达到40多公里。”
虽然这类车的时速跟得上机动车,但其刹车、车体结构强度等却达不到机动车的标准,一些购车者不了解车子的真实情况,没有驾驶证,没有经过相关培训,而且没有车牌不用担心监控抓拍,所以随意变道、抢行、闯红灯、逆行等现象较多,安全隐患很大。此外,因为没牌照,保险公司也不予承保,这种车出了事在赔偿上将引发纠纷和矛盾。
那么,三轮、四轮电动车,到底算是机动车呢还是非机动车?昆明市交警支队民警表示,以前的相关规定中并未对三轮、四轮电动车有明确分类和规定,所以还不能准确鉴定划分。不过,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运行条件》,电动四轮汽车和全封闭三轮车,无论是驱动方式、整车质量、汽缸工作容积,还是设计时速、车型等方面,均属于机动车范畴。但小四轮电瓶车尚未纳入我国机动车产品目录,不能登记和核发牌证。
案例2
开老年代步车违法
5月20日早上,在云安会都附近,鲁大爷开着老年代步车打算去大观楼,被交警拦下了。交警给鲁大爷开具了一份《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告诉鲁大爷这个车没有落户不能上路行驶,更何况鲁大爷没有驾照。鲁大爷态度很诚恳,把通知书折好放进口袋,开着老年代步车离开了现场,不过他没回家,而是开着车去了大观楼。
解读
无牌无照无保险 交警正整治
给鲁大爷开具《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的昆明交警九大队赵警官说,老年代步车在我国现行法律上没有明确身份。“《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也没有此类产品,因此老年代步车无法像合法机动车一样注册登记、上牌落户、定期检车、购买保险。”赵警官说,按照法律规定,机动车必须依法办理了这些手续才能合法上路行驶。也就是说,开老年代步车上路属于违法行为。
赵警官告诉记者,除了无牌、无照、无保险的客观现实,老年代步车通常体积大、重心高、稳定性差,缺少不定期安全检测,而且驾驶这类车辆的老年人,大多没有经过正规驾驶培训,对车辆性能以及法律法规、标志标线都不了解,再加上老年人的听力、视力、反应能力等,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目前,昆明交警正在集中整治老年代步车。
案例3
电动平衡车被拦下
5月18日上午,在昆明得胜桥附近,一位骑电动平衡车上路的女子被交警拦了下来,双方就平衡车究竟能不能上路的问题,当街理论了起来。昆明交警表示,除了景区或封闭式道路外,不建议市民“驾驶”电动平衡车上路。
解读
这就不是“车” 不能上路
记者在网上搜索到,在处理类似案例时,成都交警这样认定:“不能上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平衡车并不属于机动车范畴,而是被归纳在玩具或运动器械类别,和滑板、轮滑鞋类似,在没有通过相关鉴定、获得资质之前,上路行驶都是不允许的。不过,平衡车上路行驶,目前并没有明确的相关处罚规定。只能劝告,让他收起来,不会处以罚款等处罚。”
电动平衡车上路隐患多。它没有方向盘,也没有油门和刹车,靠骑行者的身体倾斜程度控制,要是控制不好,后果难料。(春城晚报 记者张勇 吕世成)
编辑:周智宇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