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危险系数最高的交通工具 昆明电动车交通事故3年致死287人
电动车在二环立交桥上行驶 都市时报首席记者 张玉杰/摄
电动车载人超标,驶入机动车道 都市时报首席记者 张玉杰/摄
老小区电线乱象,住户电动车私自扯线充电藏有隐患 都市时报首席记者 张玉杰/摄
昆明气候舒适、地势平坦,因此成为最适宜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城市。在汽车迅速增长带来的拥堵近期很难缓解的情况下,电动自行车成为市民首选的快捷交通工具。
据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计,从2013年到2015年底,昆明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有49326起,造成287人死亡、31209人受伤。如此庞大的数据,说明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危险系数最高的交通工具。
现状
昆明电动自行车超130万辆
2012年1月1日,《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对昆明市在用非标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
当时昆明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是110万辆左右。随后交管部门只对市质监局牵头制定的《昆明市准予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32个品牌209个车型进行登记。
这209个车型都符合国标,但市民却不愿意购买这些轻型、速度相对较慢、续航里程较短的电动自行车。据昆明市交警支队统计,2013年全市共登记符合国标电动自行车1988辆、2014年共登记299辆、2015年登记82辆。
截至2015年末,全市共登记注册电动自行车112.45万辆。另据保守估计,还有约20万辆超标电动自行车未登记落户。
随着2012年前后登记的110万辆非标电动自行车逐渐报废,市民新购买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因不符合要求,也无法落户,道路上将会行驶着大量非标电动自行车。这一大批车速快、体型庞大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横冲直撞,给交通安全带来巨大隐患。
案例
非标电动自行车成肇事“主力”
非标电动自行车的主要安全隐患是功率大、速度快,其40-60公里/小时的时速已经赶上摩托车。这类车辆本属于非机动车范畴,应该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但骑行者根本不愿意在非机动车道内缓慢行驶,很容易就驶入机动车道。不小心就会与机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上的驾乘人员总是受伤较重。
还有一种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就是电动车从巷道或街道冲出欲横穿道路。由于其灯光并不完备、“船小好掉头”,当他们快速横冲直撞的时候,很容易与行人、机动车以及其它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逆行也是电动自行车比较突出的一种违法行为。最容易发生道路逆行的路段,一般特征是:老昆明小街巷短小密集,从街巷驶出到主次干道上,路中间设置了硬隔断,电动自行车就不像机动车那样往前方去掉头,而是逆行到离其目的地最近的路口再过街。这种与正常行驶完全相反的方式,反而让遵纪守法、正常行驶的司机陷入交通事故的麻烦中。
去年昆明市交警严查的电动自行车安装雨篷的违法行为中,曾遇到一个典型案例。当时在双龙桥路口,一辆公交车挂到一辆电动自行车的雨篷边缘,导致电动自行车翻车,车上乘客落地后被公交车后轮碾压当场死亡。
但尽管有这样的血的教训,电动自行车非法安装雨篷的行为却屡禁不止。去年交警共收缴、拆除8239顶雨篷,很好地遏制了这类行为,但一到雨季,雨篷又“雨后春笋”般地在电动自行车上冒了出来。
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外,电动自行车还有几项违法行为比较突出:驾乘人员达3人及以上的超员违法、从事非法客运、违反载物规定等。
管理
交警去年查处电单车违法58.27万起
昆明市交警支队近年来按照“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流动巡查与定点查处相结合”的原则,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整治。
主城区交警充分依托134个交警固定执勤岗、160个警区和各交警大队警用摩托车巡逻队等管理力量,加大对电单车的管理力度。采取定点纠处和流动巡查的方式,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越线停车、违反交通信号、驶入机动车道、非法载客、违反载物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
市交警支队规定“每个交警大队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的集中统一整治行动,在电动自行车流量较大路口,逢车必查、违法必究,重点检查车辆落户手续、号牌及行车证等,一旦发现问题,依法对车辆进行暂扣,车辆具有盗抢嫌疑的,立即移交属地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同时,为了巩固整治成果,交警还“化整为零”,抽调1至2位民警带领协管、保通员组成临时整治工作小组,在电动车违法突出的进出城通道、主干道、商业区、学校、医院 等周边道路设置一个或多个固定卡点,每天9点30分到16点30分对电单车违法开展日常整治。
针对电动自行车一些新型违法,比如,非法安装雨篷、在地铁站口停放候客等突出现象,交警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与轨道分局民警共同整治地铁站出口交通秩序。
据统计,仅2015年,全市交管部门共查处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行为58.27万起,其中,查扣电动自行车6587辆、查处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5850起、违法载人50137起、违反信号29838起、无牌无证39054起、强制拆除雨篷8239顶。
新闻延展
交警建议推行
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
根据制定于1999年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一辆电单车的技术参数有上百项,只有最高时速、制动性 能、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3项指标为否决项目,而最重要、最刚性的整车质量、额定功率、输出电压、车身尺寸等指标都没有强制标准。按目前国标检测的整车质量40公斤及以内、车速最高20公里的标准,昆明出售的电动自行车绝大部分达不到,称之为“非标电动自行车”。
针对这个情况,昆明交警支队提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一些建议,比如,由政府法制办牵头,市质监、工商、公安、环保等职能部门参与,探索建立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机制,即昆明电动自行车评审委员会将电动自行车号牌授予评审目录公布过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销售企业对本企业销售的合标电动自行车代购买者办理落户手续,质监、工商、公安、环保等部门加强对销售企业的售后落户手续的监管工作,在满足电动自行车购买者方便快捷办理落户手续需求的同时,能及时统计和发现电动自行车销售源头存在的问题,为末端执法提供基础数据。
交警还倡导广大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佩戴安全头盔,从交通管理实践中看出,佩戴头盔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受害者的生命安全。(都市时报 首席记者黄朝红)
编辑:周智宇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