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首例电信资费盗窃案结案 利用漏洞盗资费150万

27.11.2014  12:10

  利用公司业务系统的闲置工号,对电信卡进行非法资费减免,然后再低价将电信卡出售牟利。对这一系列动作,王某、孙某等3人一直认为只要不泄露出自己的信息,就会做得天衣无缝。不料,作案后已经擅自离职的3人还是难逃法网。日前,盘龙区检察院办结了这起全市首例电信资费盗窃案,并提醒电信公司,缺乏管理和防范措施是代理商和内部员工盗窃电信资费的易发主因。

   偶然发现“发财”机会

  孙某原是电信公司的一名员工,平常工作中,不太细心的他出现了多次办错业务的情况。每办错一次业务就要扣一次钱,这让孙某一直在想:要怎样才能在公司不知道的情况下把办错的业务修改过来?

  2011年,闲来无聊的孙某在公司的营业受理系统中发现,系统后台有很多闲置工号,而这些工号的密码都是初始密码。发现这一漏洞后,他马上利用这些闲置工号进入电信公司营业受理系统,修改了自己办错的业务。有这么方便的东西,且工号也是闲置的,公司想必也无法查出来,那为什么不拿来方便一下自己的亲人和朋友呢?同年10月,孙某开始为自己和亲友办理的39个电信号码非法进行按月减免资费套餐,造成昆明电信公司电信资费损失10436元。

  “我一开始只是想方便一些我认识的人,没想到要从中获利。”孙某说,2012年1月,同事王某告诉他,公司业务系统安装到自己家里的电脑上也能正常使用。想到不用去公司就能办业务,两人当即合谋,在家里安装业务系统后,减免电信卡资费,从中获利。2012年1月至6月,孙某、王某、王某某利用熟悉电信业务受理系统的便利,使用闲置工号和初始密码对3000余个电信号码进行资费减免的非法操作,后将电信号码出售赚取利润。期间,孙某、王某各获利10万余元,王某某获利5万余元,但却造成电信公司损失150万余元。

   时隔一年才发现

  去年5月,昆明电信公司通过后台发现,大量电信手机卡存在每月减免通讯费的非法操作,发现这一问题后,电信公司马上停止了这些手机卡的资费减免,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民警通过侦查,于去年9月23日至26日将孙某等3人相继抓获。

  “我们查案后发现,其实他们3人获利都不算多,他们把电信公司139元、189元、199元包月的电信卡减免了资费后,以每张卡50元左右的价格出售给市民,每张卡他们赚取的利润在20-30元之间。”办案检察官说,由于3人给电信公司造成损失的金额巨大,今年7月,盘龙检察院以盗窃罪对3人提起公诉。

  庭审中,3被告及辩护人对其犯罪事实予以认可,但均提出本案的定性应认定为职务侵占。王某的辩护律师提出,检察机关指控盗窃的数额认定不准确,损失数额不等于盗窃数额,且电信公司本身也存在重大过错。针对这一辩解,检察官提出,3人对于减免资费并无保管、支配的权限,非法操作利用的是对于业务系统熟悉的工作便利,而非职务便利。

  近日,盘龙区人民法院采信了盘龙区检察院的起诉书认定的犯罪事实及罪名,王某、孙某、王某某因盗窃电信资费被判处11年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警示

   电信公司缺乏防范

   应加强内部线路管理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网络系统的发达,不仅电信资费盗窃易发,网络上,不少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公司系统漏洞进行游戏币、Q币充值后从中获利的案子已不少见。对此,检察官提醒,电信公司缺乏管理、防范措施是此类案件易发的主要原因。本案中,孙某和王某两人都在2012年6月之前就擅自离职了,而电信公司却在事发一年后才发现有大量电信手机卡存在每月减免通讯费的非法操作。

  检察官说,在此类案件中,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都无法防控,有效的防控还是要靠电信公司,没有有效的防控措施,光靠打击是打不完的。因此检察官建议,电信公司一定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线路完善电信资费管理,特别要加强公司营业受理系统闲置工号的管理,通过软件升级,提升技术防控措施,并有效甄别不正常用户。(完) (记者 蔡靖妮 通讯员 宁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