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生育险待遇拟大幅下调 顺产降至2500元
顺产降至2500元,难产降至3000元,剖宫产降至4000元
官方解释:近年生育保险基金缺口不断扩大 听证代表:调整幅度太大
随着生育政策的多次调整,2012年起昆明市生育保险连年赤字,到去年资金缺口已经达到5020万元,为了缓解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压力,昨日,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行了《关于调整昆明市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听证会,顺产、难产、剖宫产等8个项目的保险待遇拟进行大幅下调,其中剖宫产更是低过省级5000元标准,拟降至4000元。到场的20多名听证代表多在企业负责社保工作,大部分听证代表表示,能够理解政府下调这一标准的理由,但是他们也认为下调幅度太大。
如何调整
8项保险待遇下调
最高降2000元
如何调整呢?《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待遇标准调整的内容共有8项。其中,顺产2500元,难产(产钳助产和胎头吸引)3000元,剖宫产4000元,产前检查费500元,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含人工流产)600元,放置宫内节育器手术(含宫内节育器)450元,摘取宫内节育器手术150元,生育营养补助500元(多胞胎的,每多1胎增加500元)。
记者注意到,对照2011年实施的《云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以及同年实施的《昆明市贯彻云南省职工生育保险文件实施办法》,保险待遇标准均大幅下降。其中,顺产市级标准为4000元,拟降低1500元;难产拟从5000元降至3000元。这两项待遇的调整方案与省级标准持平。
值得注意的是,剖宫产的待遇,现在的市级标准是6000元,拟调整为4000元,这比省级标准的5000元还要低1000元。此外,产前检查费、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放置宫内节育器手术、摘取宫内节育器手术、生育营养补助的调整方案分别比现行的市级标准降低了500元、200元、350元、350元、500元。
生二胎要享受待遇
须连续缴费
从去年开始,我省放开了单独两孩的生育政策,对于一孩已经享受过生育保险,二孩还能享受吗?在《征求意见稿》中,记者注意到,除了保险待遇有了大幅下降,生育二孩、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如何享受生育保险等10多个事项进行了调整。
《征求意见稿》中拟规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必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
1.女职工生育时或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时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3.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支付期间,职工应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此外,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第二胎且生育第一胎时已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的,其生育第一胎时至生育第二胎之间须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第二胎时方可再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第三胎的,以此类推。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其中包括:
1.因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2.在境外和港、澳、台发生的生育或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3.男职工未就业配偶7个月以下流产及其他的计划生育手术
4.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为境外籍和港、澳、台籍人员发生生育等情况
申报时间明确为1年内
以前没有规定申报待遇的时间,《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参保职工符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自职工发生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起,在1年以内持相关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待遇。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生育保险基金不再予以支付相关待遇。
为啥要调
生育保险基金连年赤字 支付压力大
为什么大幅降低市级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呢?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生育保险处处长张翌解释,社保的原则是“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自2011年1月至2014年12月,昆明市已累计有81059人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随着参保人数快速增长、支付人数、基金支付额度逐年上升、产假时间延长、职工连续缴费时间和缴费额度的减少、支付待遇项目的增加和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纳入支付范围,以及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变化(例如:单独两孩政策的执行),昆明市生育保险基金从2012年起连续赤字,几年来缺口不断扩大。截至2014年年末,当期收支缺口已达5020万元。基金发展不可持续的潜在问题十分突出,形势非常严峻。
为啥生育政策调整导致了基金支出的范围增大呢?张翌进一步解释,这几年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几方面的变化,其中产假延长了,由原来的90天延长到98天,也就是说每人要多支付8天的生活津贴,在原来缴费的基数不变的情况下,这一项就新增支出1500万元。
其次,从2014年3月28日起,云南省开始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根据昆明市计生委统计,去年审批单独二孩生育证3377份,当年实际出生1166人,这一项2014年实际新增支付2200多万元。而我省计生政策还将在2015年适当调整,资金支出的增加还没办法提前预计。张翌还透露,2011年市级标准实施以前,生育保险支付的只是第一次流产,但此后没有次数限定,这就引来很多不合常理的情况发生,比如,一年发生多次流产来享受待遇的。“其实生育保险只是一个补助,而不是报销所有费用。”
调整依据
根据医疗费报销发票定标准
有的标准一下子降了2000元,这个标准降低的幅度有什么依据吗?张翌解释,就全省来看,昆明市现行的生育保险执行标准是最高的。现在顺产、难产、剖宫产的待遇分别是4000元、5000元、6000元。从拿发票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的生育医疗费来看,绝大多数顺产的费用在1000元到3000元,也不排除私立医院较高的费用。剖宫产不含生育时有其他病症出现的情况下,一般费用在3000元到5000元左右。
此外,北京市是分医院级别来定生育保险标准的,包含4400元、4200元、3800元这3个标准,平均下来在4000元左右。张翌说,昆明市的消费水平虽然比较高,但相较于北京、广东等差距也不太大,所以考虑剖宫产医疗费报销标准定为4000元。
据悉,《云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各统筹地区可根据自身基金使用情况对各项参考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另外,昆明市也有规定,生育保险待遇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基金使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算账
调整后1年可少支付4784万元
这样的调整方案如果执行了,昆明市生育保险基金能收支平衡吗?张翌对此进行了说明。
根据各项待遇的支付人数,按照调整以后的医疗费标准测算,按照2014年各项的医疗费报销人数,昆明市生育保险基金总共可少支付4784万元,相较于资金收不抵支,还有200多万元没有出处,只能从资金结余里支出。
代表声音
下降幅度不宜过大 应维持省级标准
记者注意到,到场的20多名听证代表多在企业负责社保工作,他们现场给出的反应与建议也比较一致,均认为调整幅度太大了,至少应与省级标准齐平。
“这个调整幅度让人很吃惊!”云南润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成玉诚表示,他在安徽、江苏工作过,那里的生育标准都比昆明低,作为企业和单位是可以理解的,但没有出席听证会的员工可能会有异议。
云南昆船第一机械有限公司的杨琴仙认为,从2011年开始我省调整了生育保险费,很多以前不能支付的都可以支付了,比如说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也在支付范围,这对职工而言是一种福音,近几年来职工都很拥戴这项政策。但这次的调整幅度太大了,以后很难和职工进行解释。
“现在产前检查一个B超可能就三四百元,整个孕期少则1个月检查1次,多则1周查1次,以前的1000元产前检查费已经很低了,现在降到500元就太低了。”云南省医药有限公司李晓华表示。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何蕾也认为,产前检查费等待遇降幅比较大,建议至少按照省级标准执行。
调整其他费率 弥补生育险基金缺口
杨琴仙同时建议,现在生育保险基金收不抵支,其实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执行差别化的费率,这样对职工来说相对公平一些。就拿他们企业来说,作为传统工业公司里的年轻员工不算多,但每年缴费的基数都在上调。如果生育保险待遇还要下调的话,那么缴得多,待遇却降低,这样就不公平了。
“这几年企业社保成本不断增大,加上社会平均工资不断上涨,企业的压力也比较大。”何蕾建议,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将生育保险费率提高,但企业的社保成本不能再增加了。
记者 宋金艳(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