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拟于7月起合并
昆明信息港讯(都市时报 记者李瑞莹) 昨日,昆明市人社局举办《昆明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听证会。昆明市拟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新的生育保险政策,合并后,单位将按9.9%费率支付保险费用,个人支付政策不变。同时,生育保险的享受人群将从企业职工扩大到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昆明作为全国12个试点城市之一,开始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的探索。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是怎么回事?这是否意味着生育保险被取消?生育险和医保合并后,哪些人会受益?都有些什么变化?
6大亮点
生育保险受益群体扩宽了
过去:生育保险覆盖人群仅限于参保的企业职工。
今后:覆盖人群扩宽至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灵活就业参保人群。
用人单位将停止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
《办法》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 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参加生育保险,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经办管理,用人单位将停止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
实施后,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费率之和,确定合并后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原则,昆明市的用人单位将按9.9%的费率统一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和原来一样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医疗保险费的个人缴纳政策也不变,职工个人仍为2%,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保的,缴纳费率也不变,建立个人账户的为9%,不建立个人账户的为5%。
生育费用不用垫付可直接结算
过去:在申报生育保险的过程中,参保人需先行垫付相关的费用,再由单位带着相关资料和证明到社保部门申报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再由用人单位领取支付给职工。
今后:生育的医疗费用将实行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参保人(含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到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符合政策范围的医疗费,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超出范围的由参保人自己承担。
而参保人在非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不含境外和中国港澳台地区)生育或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生育医疗费由用人单位和生育津贴一并领取支付给职工。
连续缴医保12个月以上可享生育险
新的《办法》出炉后,不少准备生育的参保人最关心的莫过于如何享受待遇的问题了。对此,《办法》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参保人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12个月以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职工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只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其中,两险合并实施前,参加昆明地区职工生育保险但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其职工生育保险连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昆明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突击”生育保险参保的情况比较突出,很多人都是怀孕三四个月后才开始参保,合并后的政策更加能够保证保险待遇的公平和完善,也能从一定程度上杜绝突击参保的现象发生。同时,参加并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职工,2017年6月30日24:00时以前生育或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按原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过去:只要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就可享受待遇。
今后:需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12个月以上。
只要医疗保险不断保 生二孩照样享生育险
新的《办法》,对于目前不少有计划生育二孩又担心有“断保”问题的参保人来说也是一项利好政策。
过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第二孩且生育第一孩时已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的,其生育第一孩时至生育第二孩之间须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第二孩时方可再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第三孩的,以此类推。上述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变动的,转移变动前后的生育保险须连续参保。
今后:只要医疗保险不断保,想要生育二孩的参保人就不用担心企业以各类理由中止生育保险费用的缴纳,打乱参保人二孩生育的计划。
生育医疗费包干结算标准下调 取消“产检费”等项目
今后:在参保人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方面,两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的待遇将分为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两项待遇。
在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方面,生育医疗费用支付范围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执行,实行包干结算, 其中包括顺产2500元、难产(产钳助产和胎头吸引)3000元、剖宫产4000元等。和2015年9月起执行的标准相比,包干结算标准增加了包括输卵管结扎术等5项,同时也取消了“产前检查费”和“生育营养”补助等项目。而现行昆明市生育医疗顺产包干费为4000元,剖腹产包干价为6000元,生育医疗费包干结算标准也进行了下调。
昆明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后增加和减少的项目和费用
★声音
产检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来自西山区马街街道的听证代表李蔚佳本身从事的工作就与居民医保相关,因此在参加听证会时也格外认真。作为一名刚刚报销生育保险不久的母亲,在听证代表发言阶段,李蔚佳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对于在包干结算标准中取消“产前检查费”和“生育营养补助”,她提出:“实施办法在产前检查费和生育营养补助等方面做了一些调整,但为什么这样调整,调整的依据又是什么,在办法中没有给出比较明确的解释。”李蔚佳说。以自身经验为例,目前一次产检的费用大约在300—400元,怀孕期间每个月都要检查一次,到了最后三四个月,每个星期就要检查一次,这在生育过程中,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除了顺产费用外,其实产检费用同样也在生育医疗费用中,如果在包干结算标准中只有顺产、难产这些费用,那产前检查费这笔开支怎么办,这是我关心的问题。”李蔚佳说。
编辑:钱嘉榀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