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五措施保障生猪屠宰及鲜猪肉经营综合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近年来,针对会泽县生猪定点屠宰和鲜猪肉经营市场不容乐观的现状,为严厉打击生猪私屠乱宰和鲜猪肉经营的不法行为,切实保障猪肉质量安全,12月4日,会泽县召开生猪定点屠宰和鲜猪肉经营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决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2月30日在县城区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经营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综合整治行动,对现有的屠宰厂(场、点)进行清理、整顿,不合要求的,在2014年12月16日前予以关闭。为生猪定点屠宰综合执法体系形成联合执法快速反应机制,会泽县采取五项措并由畜牧、药监、公安、工商等20余家部门联合以保障整治行动的顺利展开。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会泽县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从各相关部门抽调100余人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会泽县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和鲜猪肉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县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综合整治工作。
二、宣传发动。县政府召开各有关部门专题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大力营造舆论声势,各部门各履其职,各负其责,目前为止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并设立举报电话,为综合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加大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监督力度。一是监督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加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严格做好生猪屠宰检验检疫检验工作,严防不合格猪肉产品出厂;二是严厉打击涂改、伪造检疫证明、逃避抗拒检疫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屠宰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严查不按规定处理病死猪肉的行为。在整治过程中已销毁死因不明的猪肉200余公斤。
四、加大经营和消费环节的监管力度。针对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严厉查处未经定点屠宰、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鲜猪肉上市销售;二是严厉查处城区宾馆、酒店、学校、食堂等使用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检疫不合格鲜猪肉的行为,确保采购的鲜猪肉100%来源于定点屠宰厂、100%持有检疫合格证明和加盖检疫验讫印章。
五、加强信访维稳保障。为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综合整治工作中的安全保障和社会稳定工作,由政法委牵头,公安严厉打击阻碍生猪定点屠宰执法的违法犯罪分子,对暴力抗法的案件要快办快结,依法严惩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的猪肉及制品案件行为。
五项措施的顺利实施将有力保障生猪屠宰及猪肉经营综合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