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立国家生态文明试验示范区战略研究报告》获云南第十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云南省建立国家生态文明试验示范区战略研究报告》获云南第十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示范区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近日,《云南省建立国家生态文明试验示范区战略研究报告》获云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云南省第十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云南省建立国家生态文明试验示范区战略研究报告》由总报告和经济、环境、生态等3个专题报告组成,从机制体制上探索云南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有效路径,提出了把云南列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示范区、支持云南率先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等一系列具有前瞻性的意见建议,是云南向国家争取建立生态文明试验示范区的重要科学依据。
《战略研究报告》明确了坚持尊重自然规律与和谐发展、坚持保护与补偿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与分类指导、坚持政府主导与全社会参与、坚持体制与科技创新、坚持统筹与兼顾等6个试验示范区建设原则。
《战略研究报告》还明确用5年-10年时间,使云南在西部地区乃至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引领作用。到2020年,云南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8.53亿立方米以上,森林年生态服务价值1.6万亿元,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屏障更加巩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生态优势对绿色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协调发展成效显著的目标任务。
《战略研究报告》建议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严守生态红线;调整优化产业经济结构,强化资源能源节约;发挥生态优势,促进绿色发展;严控环境污染,减少生态损害,保障人民健康;加大生态保护修复,扩大生态空间,保障生态安全、发展生态科技;加强国际合作等6项工作作为试验示范区建设主要内容。
《战略研究报告》建议在云南设立国家生态屏障和产业生态化建设专项基金;建议支持云南改进完善节能降耗考核办法;建议加大对云南水资源保护的支持力度;建议建立云南跨境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全省生态定位监测网络体系;建议加大对云南省环境保护投资力度;建议国家加大对云南的财政转移支付及生态补偿力度;支持云南建立珠江、长江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支持云南建立水电开发生态补偿政策;支持云南率先建立对生态关键区域集体公益林的赎买制度;支持云南实施生态屏障建设工程;支持云南尽快实施滇中引水工程;支持云南实施干热河谷地区水利设施及生态修复工程;支持云南实施生态移民工程;支持云南实施扶贫攻坚工程。
"云南省建立国家生态文明试验示范区战略研究"课题由省科学技术协会、省林业厅联合组织,中国科学院院士许智宏任课题组组长。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云南大学、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共同参与。
据悉,此次由云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云南省第十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共评选出优秀成果172项,其中一等奖17项。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厅宣传中心 | 作者:温庆忠 杨劼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