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举行“生态文明建设·环保法规政策”知识竞赛

03.06.2015  04:26

    6月2日,在第44个“六·五”世界环境日即将来临之际,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和省人大环资委、省政协人资环委共同举办“生态文明建设·环保法规政策知识竞赛”活动,经过激烈角逐,最终迪庆州环保局从18支参赛队伍中脱颖而出,获得比赛的一等奖。

    据悉,本次竞赛共有16个州市、厅机关和省环境监察总队共18支代表队参加,决赛设有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及案例分析题等四个环节,比赛现场气氛活跃,各参赛队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环保法规政策的相关问题沉着应答,选手精彩的表现不时赢得观众热烈的掌声。

    经过激烈角逐,最终迪庆州环保局代表队获得本次比赛一等奖;省环保厅、昆明市环保局、昭通市环保局等3个代表队获得二等奖;玉溪市环保局、省环境监察总队、普洱市环保局、德宏州环保局等4个代表队获得三等奖;西双版纳州环保局、丽江市环保局、临沧市环保局、曲靖市环保局、怒江州环保局等10个代表队获得优秀奖。

    据了解,2015年“六·五”环境日的主题是“践行绿色生活”。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是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方向转变的具体实践。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高正文介绍,本次“生态文明建设·环保法规政策知识竞赛”活动旨在促进全省环保系统加强学习,准确理解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谋划、新部署,全面掌握新环保法及四项配套制度等法规政策的新规定、新要求,努力提升全省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更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高正文表示,新环保法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及4个配套办法的规定、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意见,保护生态环境,加大污染防治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据悉,新环保法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环保法将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作为立法宗旨,明确了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基本原则。完善了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了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环境监管部门的责任,对公众参与和公民的环境权利做了进一步明确,此外,新环保法针对按日连续处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停业关闭、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作出了明确规定,配套出台的四项制度就具体情形、执法程序等作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