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上半年重点改革任务精准落地

15.07.2016  16:34

本报记者蒋朝晖昆明报道 记者日前从云南省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以下简称改革专项小组)获悉,今年上半年,云南省计划完成的6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中,除1项因客观原因正在推进外,其余5项已全部完成。

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委改革办的具体指导下,改革专项小组着眼为云南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制度保障的高标准和严要求,在紧密结合省情研究制定改革要点和台账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召开专项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高位推动改革工作。开展重大改革事项督察,确保全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向不偏、重点突出、稳步推进、措施有力、精准落地,较好完成了上半年改革任务。

今年以来,改革专项小组结合云南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际,围绕实行自然资源产权和用途管制、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及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保管理体制4个方面,提出改革内容,经多方征求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意见,拟制上报了《云南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6年改革要点和改革台账》。

在40项纳入云南省委改革台账和重大改革事项中,第一季度计划完成3项,目前已全部完成;第二季度计划完成3项,目前已完成两项,正在推进1项。

上半年已完成的5项改革包括编制《云南省退耕还湿试点方案(2016~2018)》,3月已上报国家林业局;制定《云南省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级贫困县考核评价办法(试行)》,2月23日经省委深改领导小组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省县域办负责落实。

探索建立云南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制定《云南省跨界河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试点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正在组织实施;制定《云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经云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5月23日由省环保厅和保监会云南监管局联合印发实施;推进云南省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50%以上的市县颁发新证、停发旧证,目前已向66个县市颁发新证。

据了解,云南省上半年正在推进的启动省以下环境监测监察体制改革、制定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因环境保护部对此项工作的总体安排中未将云南省列入国家垂管试点省份,因此制定云南省试点方案的时机尚不成熟。

目前,云南省环保厅联合省委编办、省财政厅成立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先期已对部分省直部门单位和州市(县区)进行调研,听取意见建议,为加快落实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