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核心区生态建设考核占比同比增30%

26.05.2017  09:13

去年7月,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进行督察。经过梳理,督察组反馈的意见问题中涉及我市需整改落实的有47个。其中,督察反馈意见认为,昆明市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分值占比逐渐递减。此外,在公车改革中环境保护执法执勤用车没有得到有效保障。

日前,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我市涉及整改的部门立行立改,今年生态建设考核占比均有所增长,其中主城核心区生态建设考核权重占比相较去年增长30%,行政执法用车也可通过市本级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及时调配,保障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环保列入考核 “一票否决”事项

市委目督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后,市委目督办树立了“问题不是包袱,整改才是机遇”的思路,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坚持五大发展、五位一体考核的理念,实行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五大建设综合考核。

为配足生态建设的权重,市委目督办按照“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的要求,逐年提高生态建设权重占比。在制定2016年全市综合目标考核体系时,对生态建设的权重作了大幅度提升。2016年目标制定下达后,主城区、拓展区、生态涵养区的生态建设权重占比分别达到12%、14%、15%左右,权重配比跟2015年相比分别提升了30%、50%、70%。在制定2017年综合目标考核体系时,对生态建设的权重又再次作了提高,今年主城核心区、拓展区、生态涵养区的生态建设权重占比分别达到16%、16%、16.5%左右,跟2016年相比上升了30%、14%、10%左右。

此外,市委目督办将开展整改工作专项督察,并制定了督察时间及工作重点,第一阶段为今年5月16日至25日,围绕整改清单普遍督察,重点摸清情况、查找问题,对未启动整改的单位督促限期整改;第二阶段6月20日至7月1日,围绕重点任务重点督察,重点对到期(6月30日)的工作进行跟踪问效,督促责任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工作任务;第三阶段12月20日至12月30日,围绕时限到期(12月30日)工作的整改完成情况督察,督促责任部门全力冲刺完成整改任务。

接下来,市委目督办将坚持考督结合,以考促干、以督促干的工作思路,加大对推进缓慢的环保问题清单的督察督办。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全过程跟踪问效。同时,狠抓考核问效,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一票否决”事项,凡环境保护工作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直接评定为目标不合格单位。

建平台及时调配环境执法车辆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核定昆明市本级行政综合执法车辆共计56辆,昆明市在公车改革中,根据市本级共有31个行政执法单位以及各单位人员编制数的实际,在256个市本级参改单位允许保留的150辆应急机要通信车辆中,调出24辆补充到行政综合执法用车平台,因此,全市行政执法车辆共计80辆。

据介绍,市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局属市环保局下属单位,在本次车改中车辆列入行政执法用车,考虑到环境执法的重要性,环保行政执法暂留车辆5辆,人员编制与车辆配比为9:1,与公安行政执法车辆配比基本持平。今后环境保护执法执勤用车使用过程中需要报废、更新,相关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车辆进行结构性调整,目前保留的5辆车多数为轿车,届时可增加5座车、7座车、11座车等,满足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自去年7月31日封存车辆全面实施以来,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结合市本级情况,组建了市本级公务用车服务平台,保障市级各单位应急和综合服务、行政执法用车。目前,行政综合执法平台车辆暂时分散保留在各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如果发生特殊情况,不能保障行政综合执法用车时,可向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调用。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假设发生非常特殊的极端事件,市本级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经调配也无法满足需要,那么,将采用租用车辆的方式,目前我市已通过招标与6家租车企业签订合同,一旦需要紧急调配,可及时补充车辆,行政执法车辆的保障体系已较为完善。(昆明日报 记者董宇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