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一批申报的国家生态县(市)通过环境保护部技术评估
2015年9月6日至13日,环境保护部生态司侯代军副司长带领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西南督察中心,会同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南省环境科学学会及云南农业大学,组成国家生态县(市)技术评估组,对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和昆明市石林县国家生态县(市)建设工作进行技术评估。西双版纳州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四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县生态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了技术评估工作。经过8天的严格审查,四县(市)都通过了环境保护部国家生态县(市)建设技术评估。
国家生态县(市)技术评估组分3个现场组和1个档案组展开评估工作。现场组重点就创建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生态环境建设和整治、污染治理和污染减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建设示范项目等情况进行检查。查看了县城和村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县城和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处置实施,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受保护地区,规模化养殖场,河道整治工程,重点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实施,工业园区建设等,并开展随机民意调查。档案组对技术资料进行核查,查阅工作文件和档案,审核技术数据和建设指标达标情况。
技术评估组在现场检查和资料核查基础上,经认真质询研讨后,召开技术评估反馈会。与会领导和专家听取了县(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家生态县(市)建设工作汇报,观看了创建工作纪实片和技术报告演示片,技术评估组宣读了国家生态县(市)技术评估意见,充分肯定了云南省第一批申报国家生态县(市)的四个县(市)对创建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
会上,侯代军副司长作了重要讲话,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规划政策、责任考核、资金投入、宣传教育六个方面,要求各地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生态县(市)创建成果。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厅长助理海景同志要求四县(市)按照技术评估意见,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尽快上报环境保护部申请国家生态县(市)考核验收,为云南省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起到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