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纪委通报9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云南网讯 据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党的十八大以来,曲靖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工作部署要求,紧紧抓住基层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现将9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麒麟区财政局预算科原副科长陈海彦贪污问题。2011年,陈海彦伙同时任三宝镇村建所所长刘绍贤、出纳路丁贵将410303元建房基础设施配套费私分。陈海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刘绍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路丁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沾益县炎方乡青山村委会原党总支书记张金卫贪污问题。2008年至2010年,张金卫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征地补偿工作的职务之便,在“沾六”铁路复线建设过程中,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非法占有国家征地补偿款278174元。张金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3.马龙县大庄乡民村村委会原党总支书记范礼付等贪污问题。2013年,范礼付伙同时任村委会主任角加志、副主任角加宗利用职务之便,将套取的烟农补贴款56160元、截留的“866”工程自筹资金3840元,共计60000元进行私分。范礼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角加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角加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4.马龙县王家庄镇张安屯村委会原副主任胡荣章贪污问题。2008年至2010年,胡荣章在“866”工程实施期间,利用管理支农惠农资金之便利,贪污支农惠农专项资金108676.15元。胡荣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两个月。
5.罗平县鲁布革乡六鲁村委会原党总支书记王文章贪污问题。2007年至2013年,王文章利用职务之便,将政府发放给13户农户的低保金共计134430元非法占为己有。王文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6.罗平县马街镇支壁村委会小歹墨村原村长何春华贪污问题。2012年至2013年,何春华利用职务便利,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赔付给罗平县马街镇支壁村委会小歹墨村烤烟灾情款66150元非法占为己有。何春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7.富源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发证中心原主任李乔林贪污受贿问题。2010年至2013年期间,李乔林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59600元,并为他人在办理“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方面提供帮助;在2011年两次用私自购买的三联收据收取“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登记费和工本费共计33600元,未上交入账,占为己有。李乔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8.富源县胜境街道办事处海田社区居委会原党总支书记秦石才等贪污问题。2012年至2013年,秦石才伙同时任海田社区居委会主任杨立柱等村组干部,利用协助镇政府征用海田村委会多乐屯大村130余亩土地的工作便利,虚报土地面积套取征地补偿款190403.93元;虚增海田村委会村庄道路硬化工程量,套取修路工程款300000元;截留胜达选煤厂捐赠海田村委会用于公益事业的建设款100000元。秦石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杨立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9.会泽县者海镇七五卡村委会原党总支书记余国良贪污问题。2009年至2013年,余国良利用职务便利,贪污良种补贴款34129元、贪污抗震安居房补助款10000元、贪污低保金11000元。余国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事关党群干群关系,事关党的执政基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举一反三,发挥好警示震慑作用。
来源:曲靖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