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将以爱的形式延续
06.02.2015 18:36
本文来源: 红十字会
——记云南省第49例器官捐献
2015年2月5日,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OPO办公室、云南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下,因车祸去世的新平县男子普某,成功捐献了1个肝脏、2个肾脏和2枚角膜,成为我省第49例人体器官捐献者。这也是2015年“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新规实施以来,我省第4例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
普某今年30岁, 2月1日晚,在骑摩托车返家的途中发生车祸,不幸严重颅脑损伤导致脑死亡。普某的妻子悲痛之余毅然做出决定,捐献丈夫的所有器官用于挽救他人。她说:“孩子的爸爸走了,但如果将他的器官捐献出来,能挽救更多的生命,这是让我丈夫的生命以另外一种形式延续。将来孩子长大了,她会明白爸爸是怎样一个伟大的人。”
2月3日,普某家属签署了自愿无偿器官捐献书和器官捐献登记表。按照国家卫计委器官捐献流程,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OPO办公室上报院伦理委员会进行论证,经专家讨论决定:同意脑死亡诊断及器官捐献申请,并及时上报昆明市卫生局,并获得实施脑死亡器官捐献的批准。2月5日下午1时,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领导及OPO工作人员共同向捐献者默哀致敬。随后,器官捐献手术顺利进行,普某捐献了1个肝脏、2个肾脏和2枚角膜。根据国家器官分配系统分配的结果,他捐献的这些脏器将送往各家移植医院进行移植,挽救更多生命垂危的患者。
本文来源: 红十字会
06.02.2015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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