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 规范购买安全检查专业技术服务工作程序

13.04.2016  11:25

为认真贯彻落实“1+3+5”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购买安全检查专业技术服务工作程序,达到切实排查隐患、整治隐患的目的,省安全监管局于4月5日召集承担本次诊断排查工作的4家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召开3月份工作例会,省安全监管局张胜震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分别听取了云南安科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云南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云南安益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昆明阳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3月份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以及4月份工作计划,分析研究了目前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肯定了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张副局长指出,“1+3+5”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是解决目前安全监管工作中“规范性不强、时效性不高”等突出问题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监管效能、实施“精准化、精细化、痕迹化”管理、实现监管方式的根本性转变的有效途径。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诊断排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厘清监管对象、量身定制检查标准、定期实施对标检查、逐月上网申报、跟踪落实隐患整改”五项闭环要求狠抓落实、严格监管。

张副局长强调,为更好的发挥购买安全检查专业技术服务在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方面的作用,必须进一步规范购买服务的“后管理”,要制定严格的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和任务、职责要求及分工,要对中标单位的工作情况采用属地监管部门“日跟踪”、业务处室“周督促”、中标单位“月汇报”的形式及时了解掌握中标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并通过工作例会、明察暗访、警示约谈、绩效评估等措施进行跟踪问效,切实提高购买服务的质量与效率。要避免在购买服务过程中因权力寻租产生的腐败,要避免出现“合同一签了之”的现象,自始至终缺乏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的评价和监督,使一些中介机构在提供技术服务时有机可乘,以次充好,导致安全检查技术服务品质下降和民众对政府购买服务的公信力下降。

张副局长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云南省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专家诊断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质量、进度和实效;要将诊断排查工作与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工作相结合,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钢铁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六个月内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一律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要切实发挥专业机构的技术优势充分开展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诊断排查,协助企业高质量地建立和完善“一企一标准”,进一步深入推动“1+3+5”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工作的在金属冶炼企业落地生根;行管处要实时跟踪掌握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进一步细化和规范购买服务后的跟踪问效工作,确保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诊断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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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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