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稽查局约谈药品生产企业要求合法合规发布药品广告

27.07.2017  17:43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下发《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依法查处的通知》(食药监稽字〔2017〕61号),其中涉及我省3户药品生产企业。根据省局领导安排,省局稽查局及时对通知中涉及的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调查和约谈。

经查,通知中涉及的3户药品生产企业,有2户没有委托青岛电视台发布相关广告,属假冒行为;有1户确实发布了违法广告。在随后的约谈中,省局稽查局要求上述药品生产企业认真学习药品广告相关规定,合法、合规的严格按照省局颁发的广告批准文号上的内容发布药品广告,不得擅自更改。

对发布了违法广告的药品生产企业,省局稽查局已建议省局撤销该药品效期内广告批准文号,一年内不再受理该公司该品种广告申请。对被假冒发布违法广告的药品生产企业,省局稽查局已提请总局稽查局组织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