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03.03.2015  12:00

2014年,瑞丽市“三公”经费支出4092.73万元,比上年下降48.66%。

一是 从年初预算安排上,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和一般性支出的管理和控制。 二是 制定“三公”经费报表、厉行节约报表,实行每月一报的定期报送制度和跟踪问效制度,加强对各单位财务的监督管理。 三是 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单位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 四是 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加强公车日常管理。实行节假日公车入库,严禁公车私用。降低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五是 出台《瑞丽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瑞丽市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瑞丽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 六是 严格实行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实行公务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