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全力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06.08.2015  13:04
珠海从今年起,计划用两年时间,力争2016年底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2017年在全国率先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珠海创建生态园林城市与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同样重要,是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的重大举措。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能进一步推动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推进园林绿化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巩固和深化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形成良好的城市生态系统,加快打造国际宜居城市步伐。

根据《珠海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珠海从今年起,计划用两年时间,力争2016年底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2017年在全国率先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珠海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建设国际宜居城市创造良好条件。

也许有人会问:珠海已经是国家生态城市了,目前正在全力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为什么还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弄清楚国家生态城市与生态园林城市的区别。

首先是考核指标不同。国家生态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环境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建设指标城乡兼顾;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根据国家住建部《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和分级考核标准》评选出的综合管理、绿地建设、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市政设施、人居环境、社会保障优秀的星级城市。通俗地说,创建国家生态城市是面上的;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则是点上的。其次,认证标准不同。生态城市是国家环境保护部的认证,主要考察环境程度。生态园林城市是由国家住建部认证,考察的是人民居住生活整体水平。生态园林城市考核涉及到城市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如城市容貌、垃圾处理、市政设施完好、道路绿地普及和达标、林荫停车场推广、老旧小区绿化达标等等。

近年来,珠海围绕共建美好城市、共享美好生活的城市理念,深入开展美丽珠海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具有滨海特色的绿色城市,取得了显著成效,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市现场考核验收和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去年,全市建设完成生态景观林带96.7公里、完成率193%;完成碳汇造林3.195万亩、完成率160%;新增(提升)森林公园21个、在建湿地公园2个,完成率210%;创建完成森林公园25个,完成率178%;打造乡村绿化美化点30个,完成率200%。这些都为珠海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打下扎实的基础。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手段。通过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能进一步完善城市的绿地系统,让人民群众拥有树荫环抱、绿茵遍地、四季葱翠的绿色空间,在保持城市生态系统平衡、改善城市面貌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珠海创建生态园林城市与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同等重要。它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任务要求,按照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的发展定位,围绕建设国际宜居城市的总体目标,切实改善生态环境,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优美、舒适、健康、方便的生活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是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的重大举措。当前,随着横琴开发和自贸试验区建设、港珠澳大桥即将建成通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深入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珠海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正致力于构建“三高一特”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高端要素集聚的国际宜居城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能进一步推动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推进园林绿化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巩固和深化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形成良好的城市生态系统,加快打造国际宜居城市步伐。同时,能够增强城市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聚集有利于发展的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吸引更多投资者来珠海创业兴业,推动珠海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