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重拳整治环境违法行为 1月~8月,立案查处588家企业
本报记者蒋朝晖昆明报道 记者日前从云南省环保厅获悉,今年1月~8月,全省立案查处588家企业,共处罚款3574.41万元。
今年以来,云南省环保系统克服基层环境监管能力不足等困难,通过实施培训教育等途径,全面提升全省环境监察队伍能力素质,在强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加强重点企业环境监管、推进全省环境监管网格化、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案件等工作上取得显著成绩。
例如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全省共计排查发现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6600个(其中需关闭淘汰458个,需整治规范3155个,需完善备案2987个)。截至8月底,已完成关闭淘汰335个、整治规范1248个、完善备案1760个,已完成清理整顿项目所占比率为50.65%。
在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上,制定印发《云南省2016年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全省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推进新大气法执行,对钢铁、水泥制造、平板玻璃制造和污水处理厂4个行业进行环保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6月~10月,对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环保专项整治。
为防范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引发的环境社会风险,打击在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对全省13家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进行了排查处理与督促整改。
目前,云南省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全面完成。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均由本级政府制定下发了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方案,同时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全省网格共划分为省级主体网格3个,单元网格16个;州(市)级主体网格45个、单元网格137个;县(市、区)级主体网格212个、单元网格682个。
据了解,1月~8月,云南省共计出动环境监察人员6万余人(次),检查企业1.4万余家(次),立案查处588家企业,共处罚款3574.41万元。查处涉及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等的典型案件59件,其中,查封15家企业生产设施,责令21家企业限产停产,3起案件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0起案件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机关。此外,全省排污费征收1.4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