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及典型案例展评培训会在昆明召开
为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提升办案质量,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和《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指南》的规定,结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填报系统情况、环境执法大练兵和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开展情况,根据《2016年全省环境监察工作要点》要求和领导指示,云南省于2016年11月16日至18日,由省环境监察总队牵头组织16个州、市环境保护局在昆明召开了全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及典型案例展评会议。
会议由省环境监察总队曹俊副总队长主持,邀请省环保厅法规处杨正坤参会。省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曹俊就召开本次案卷评查会的目的、意义及要求做说明,并通报了2016年1-10月全省环境行政处罚及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实施情况及云南省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环境行政处罚及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实施情况,对2016年1-10和2015年以来没有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和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典型案件的县(区、市)逐一点名通报。省环保厅法规处杨正坤就省政府法制办2016开展的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情况做介绍。省环境监察总队副调研员马钘介绍了案卷评查程序和要求。
本次案卷评查共抽取16个州(市)2016年以来的环境行政处罚案卷48件。案卷包括各州(市)自选处罚案卷1件(总队从各州(市)自选的3件案卷中抽取1件参加评查),总队从各州(市)每月报送的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明细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中随机抽取案卷2件。评查内容涵盖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执行到位、归档规范等8个方面。评查方式采取三级评查法,即先分组交叉评查、各小组长核查、再由复核组复核,最后向被评查单位反馈意见,力求对每个案卷的评查结论客观、公正、公平,达到发现问题、改正问题、规范执法的目的。
各小组组长针对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质量较差案件进行点评,分组对各州(市)提交的典型案例进行交叉学习并推荐优秀案例。通过对评查案卷的点评和优秀案例的共同学习交流,达到了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案卷质量的目的。
(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