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环境监测站通过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

31.08.2015  18:57

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2014年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结果的通知》(云环通〔2014〕298号文件),楚雄市环境监测站获省环保厅同意,通过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

监测站的标准化建设是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楚雄市环保局、监测站一直高度重视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终于于2014年7月提交了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申请。

经过省环保厅组织的验收组现场检查,形成了验收意见:楚雄市环境监测站在机构与人员、监测经费、仪器设备、监测用房、业务能力和水平、质量管理等方面基本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补充标准》和《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办法》中环境监测站(西部三级站)标准化建设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今后,楚雄市环境监测站将以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为工作新起点,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的能力和水平,在楚雄市的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中充分发挥“耳目”、“哨兵”作用。(楚雄市环境监测站 马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