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环境监测监管专项执法行动 曲靖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今年以来,曲靖加大新环境保护法宣传教育力度,扎实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开展环境专项执法行动,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继续推进生态创建工作,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制定了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下发了2015城市污水处理厂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制定了8家重点减排项目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上半年,考核22家重点污染物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达98.65%、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96.4%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100%。
以实施《环境保护法》为新的起点,将新法的实施贯穿于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项目监督、竣工验收、行政处罚、环境刑事犯罪、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等各项工作,加大新法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上半年,市环保局共出动959人次,现场检查企业303厂次,其中检查重金属和危险废物重点监控企业26家共133厂次、国家重点监控废水和废气企业48家共88厂次,对国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37家共37厂次。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4家,罚款51万元。积极推进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工作,全市实现通过专网开展排污申报、核定、征收工作。全面完成第一阶段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市共排查工业园区13个,建设项目801个,重点企业211家,重点信访案件24件,核辐射企业267家,罚款279.12万元。
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组织辖区内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建设机动车排气环保检测线,投资192万元建成曲靖市机动车排气环保检测信息中心。进一步推进“河长制”考核,2015年第一、第二季度,分别对23条、26条重点河流的33个、36个考核断面进行了监测。2015年,建立了含铬污染物无害化治理、砷钙渣固化稳定化处理工程等12个项目省级污染防治专项治理资金项目库,争取到含铬污染物无害化治理资金2000万元,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
完成地表水11个断面6次(每月一次)例行监测,完成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6次(每月一次)例行监测及2次(每季度一次)35项特定项目监测,完成地表水4个断面6次(每月一次)重金属例行监测。中心城区3个环境空气连续自动监测点2015年上半年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181天,取得监测数据76752个。据监测数据分析,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为优良,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49天,良123天,轻度污染10天,优良率95%,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除完成例行监测任务外,分别开展了会泽县、陆良县、罗平县重金属重点防控区环境质量监测。
完成全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中涉及核技术单位相关排查工作,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监管,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达100%,涉源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100%,废旧放射源处置率100%,放射性废物处置率100%,核技术利用装置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组织申报麒麟区茨营镇、罗平县鲁布革乡、罗平县九龙街道办事处三个乡镇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组织申报会泽县金钟街道办事处、富源县胜境街道办事处、马龙县王家庄街道办事处等9个乡镇创建省级生态乡镇。上半年,市环境保护局共命名市级生态村12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