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环保局学习环境污染罪及司法解释预防环境监管失职罪
04.02.2017 18:32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月3日,易门县环保局结合近年来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其执法人员学习了污染环境罪及司法解释,通过对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多起重大环境案件中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分析,深入剖析了环境监管失职罪,严防环境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犯罪行为。
会上,局监察大队长吴永光讲解了“解释”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和条文解释。大家认为“解释”适用更加明确,定性更为清晰。在加大惩处环境污染违法案件的同时,也清楚地认识到“解释”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可以依法严惩环境污染犯罪活动,另一方面对环境监管人员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一是作为环保监管人员要防止触犯环境失职渎职罪;二是要发挥环境监测部门的优势,准确地提供环境监测数据;三是要建立与监察机关执法信息交流机制,或信息共享平台,为监察机关提供环境案件线索;四是要加强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会后,局领导要求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解释”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加强学习和研究,掌握实质性内容,依法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预防失职渎职犯罪,为打造易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建设美丽易门做出环保人的贡献。
局领导、机关和各股室干部职工近30人参加了学习。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04.02.2017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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