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思想 凝聚力量——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推进会在昆明召开
为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传达2016年10月8日召开的全国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情况第二次视频会议精神,10月12日在省环境监察总队召开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推进会,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和环境监察总队有关领导、16个州市环境保护局分管监察的局领导、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参加会议。
会上,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玉溪市四个州市分别就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开展情况作交流发言,各地大练兵活动均已完成机构设立、方案制定,正积极开展活动,大练兵将与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双随机工作、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等工作结合,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但各地大练兵活动开展不平衡,案卷数量不多、质量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
省环境监察总队副调研员崔震宇着重对环境保护部和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执法大练兵方案》进行细化和解读。崔震宇要求各州市坚定信心、抓住重点、有的放矢,在案卷质量、案件数量、罚款金额、群众参与满意度四个方面下工夫,更加规范案卷,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从严、从紧、从重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应处尽处、应罚尽罚。
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黄杰再次强调了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出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是当前环境监察执法部门和环境监管部门的重要工作,全省16个州市都要积极参与,事关全省环境执法工作的形象,需要整个环保部门的统筹协调,需要公安、检察、法院多部门的联合行动。
对下步工作提出八点要求,一是要有针对性地整合力量,充分发挥环境保护部门的力量,积极争取政府各部门的支持,形成合力,强化力量,有所突破;二是分析优势和劣势,认清云南空气质量、水质量相对于中东部部分地区较好的同时也要认识到云南企业少、监察人员少,案件也相对较少的客观实际;三是不能为大练兵而大练兵,要将大练兵活动与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结合日常环境监管执法,结合长江流域执法检查,结合钢铁、水泥、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结合取缔“十小”企业,结合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等工作;四是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作为抓手,握紧环境监管的拳头,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五是重视基础信息收集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做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六是规范执法行为,通过执法大练兵活动,强化环境执法能力,提升环境执法水平;七是注重总结、加强宣传报道,活动期间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大练兵活动的宣传报道,加强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有意识地深入挖掘,各州市都要形成典型案例在规定时间上报;八是按照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强化大练兵活动的开展要求,组织四个督查组对昆明、曲靖、玉溪、红河等四个州市大练兵活动进行督查,从而进一步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