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论坛暨云南省环境科学学会2015年学术年会在昆召开

01.12.2015  11:06

2015年11月20日-21日,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全球环境研究所、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企业公民委员会、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共同举办 “新形势下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论坛暨云南省环境科学学会2015年学术年会在昆明顺利召开。

本次年会约200人参加,年会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召开云南省环境科学学会七届五次理事扩大会议;二是举办“新形势下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论坛,论坛的主要内容是 “中国对外投资企业环境能力建设培训”。

在20日召开的云南省环境科学学会七届五次理事扩大会议上,李唯秘书长代表第七届理事向大会做了工作报告,会议还对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产生及提名情况、七届理事延期换届等进行了说明,同时改选了学会片区负责人,与会人员在会上讨论了学会的“十三五”发展思路,为今后学会的发展建言献策。

在21日举办的“新形势下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论坛 ——“中国对外投资企业环境能力建设培训班”上, 亚洲基金会项目经理黄真女士在培训开班前致辞。

亚洲基金会项目经理黄真

培训班上,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企业公民委员会副会长刘卫华就企业公民社会责任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讲解。企业社会责任(CSR)已经成为一门学问,并逐步发展成为今天的“显学”;已经成为国际通用语言,也是企业国际化全球化的通行证;既是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全社会的需要。联合国全球契约、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欧洲社会责任机构、CBCC等,都是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专业机构;一些国家也对企业社会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直至立法。在我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使之上升到国家层面和国家法制高度;政府、媒体、NGO暨全社会,尤其是企业都高度重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争做优秀企业公民。通过培训,让走出去和即将走出去的企业学会运用企业社会责任思维;基本了解企业社会责任范围;使用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语言;学会企业社会责任沟通方法等。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企业公民委员会副会长刘卫华

环境保护部评估中心崔书红主任在培训中指出,环评制度实施了30多年,特别是环境影响评价法颁布实施以来,环评制度在我国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等改革措施的推进,也暴露出很多不适应。目前,环评制度处于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今后的环评报告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的简化,环评回归环境影响评价的本质,环评工作要画框框,定规则,查落实。因此,从环评审批到技术导则等相关内容,均考虑作为下一步环评改革的重点。

环境保护部评估中心主任崔书红

全球环境研究所主任任鹏认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已经进入了风险高发期,建立有效的海外投资安全保障机制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被动规避不如主动化解,而应对环境社会责任挑战是保障海外投资安全的关键环节。任鹏主任以案例讲解的方式,探讨一些具体项目境外经营涉及的环境和社会风险,分析这些风险的成因和规避措施,以期有助于提高中国海外投资的风险管理水平。

全球环境研究所主任任鹏

环境保护部应急中心原主任张志敏结合新颁布实施的环境保护法,以及我国现行的环境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通过生动的案例,就“企业新环保法、大气法的贯彻实施与环境风险防范”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培训,提升企业和环保部门环境管理,尤其是环境风险防范管理等方面环境能力建设。

环境保护部应急中心原主任张志敏

论坛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反响很好。与会者大都认为:举办本次论坛对于在我国实施“一路一带”发展战略的背景下,引导和规范有重大环境社会影响力企业的对外投资行为,帮助企业了解当地相关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定,使企业更好地履行海外投资中的环境社会行为,减少对当地的环境社会影响,促进企业间的学习交流,分享经验教训和注意事项,提高企业在海外投资中应对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能力,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树立中国企业良好对外形象等都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