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昆明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 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

13.04.2017  09:17

日前,2017年昆明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召开。会议指出,各级相关部门要把环境保护和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努力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副市长吴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介绍,2016年11月23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省反馈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开展环保督察整改各项工作。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意见问题认真研究梳理,针对涉及我市需整改落实的47个问题,制定了《昆明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全面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截至4月8日,已完成9个问题清单的整改工作。下一步,昆明市将加大督察督办力度,严格按照整改时限要求,确保反馈意见问题按时完成。

吴涛要求,全市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把环境保护和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努力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必须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必须落实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好规划环评,健全环境监察、监测、稽查执法机制,完善联合执法联动机制,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坚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必须实施绿色发展,把绿色作为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障,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要科学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会上,吴涛与市级相关部门、县区和企业签订了2017年污染减排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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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昆明主城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9%

在省会城市中排名第三

记者从昆明市2017年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议上获悉,去年,我市在生态文明建设、水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领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昆明主城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要求,优良率达98.9%,在省会城市中排名第三。

去年,我市完成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滇池流域地区“多规合一”规划》等12项改革工作。生态创建方面,石林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通过考核验收,五华区、盘龙区等10个县区成功创建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并获得省政府命名,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创建成3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71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2个国家级生态村、24个省级生态文明村、1120个市级生态村、406所市级绿色学校、168个绿色社区、28个环境教育基地和137家“宁静小区”。

水环境质量方面,滇池水质从劣Ⅴ类好转为Ⅴ类,阳宗海湖体水质恢复到Ⅲ类,牛栏江出境断面(河口)平均水质Ⅱ类,达到Ⅲ类水保护目标。普渡河出境断面(铁索桥)平均水质为Ⅲ类,达到考核保护目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年均水质达标。去年,昆明市纳入国家和省考核的地表水断面中优良水体比例均超额完成国家和省考核的任务。此外,昆明主城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要求,优良率达98.9%,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城市排名第九,在省会城市排名第三,是全国唯一进入前十的内陆城市。此外,全市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立案处罚281件,处理投诉8972件,全市未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件。

今年,我市将积极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整改标准,加大整改力度,加快整改步伐,及时对账销号。同时,加强环境污染综合防治,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环境监管,全面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此外,我市将进一步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积极运用新的“两高”司法解释,对偷排偷放、数据造假、屡查屡犯企业依法严肃查处,加大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办力度,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昆明日报 记者董宇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