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环境保护局2013年度社会评价工作情况报告
2013年以来,市环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环保厅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生态立市”战略,切实开展“四城联创”,以“产业建设年”和“作风转变年”活动为抓手,全面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措施,不断深化环境执法监管,认真解决环境民生问题,全力保障环境安全,持续改善城乡环境质量,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环境质量状况保持良好。
一、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措施全面落实。2013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别比2012年减少1.5%、1.5%、0.5%、5.87%,实施重点减排项目191个。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总体部署,分别与钢铁、焦化、火电等工程减排行业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督查,重点研究进展滞后项目推进措施,确保减排任务全面完成。截止目前,149个工程减排项目完成145个,27个管理减排项目进展正常,10个结构减排项目完成8个,曲靖市列入考核的38家重点企业共安装自动监控设施106套,安装率100%。
(二)环评管理服务成效明显。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会签制度,严把项目准入关,加强项目建设服务工作,努力控制建设项目环境风险,不断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和有效性。2013年,市环保局共审批项目141个,审批工业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50个,审批自然生态类建设项目50个,审批辐射类项目41个,出具省级审批项目初审意见52份,出具省级审批项目标准确认函65份,所有项目均在曲靖环保网上公示公开。同时,严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关,准予试生产建设项目47个,不准予试生产建设项目2个,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83个,责令限期整改项目1个。
(三)环境执法监管不断加强。深化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强化重点污染源、重点流域、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的现场环境监管工作,加强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13年,市环保局共出动1851人次,现场检查企业605厂次,建设项目59个,对45家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依法对55家环境违法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全市共开征排污费的企事业单位497家,收缴排污费4850万元,完成省环保厅下达4000万元目标任务的121.25%。切实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55个房地产项目、23家县级以上医院、位于环境敏感区的95家煤矿开采企业、13个加油(气)站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限期治理。
(四)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继续对区域内主要河流实施水环境保护河长制,每季度组织对列入重点考核的18条河流的32个监测考核断面进行1次交叉监督性监测。深入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污染防治,对全市17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109项监测指标开展监测。认真实施《曲靖市会泽县者海工业片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处置历史遗留废渣27.81万吨,收集处置35651渗滤液立方米,收集2012年关停15户企业废渣30.27万吨。推进陆良县西桥工业片区环境综合整治4500万元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推进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投入资金500余万元,建成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自动监测站3个,从2014年1月1日起,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将按新标准开展监测,并公开监测数据。2013年,中心城区有效监测365天,达到优和良的天数分别为138天、227天,优良率达100%。积极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建设,目前,正在开展招标招商等工作。加强对核与辐射环境的管理,全市303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发证率为71.3%,完成23家企业49枚闲置放射源收贮。
二、优化服务
2013年以来,根据《云南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投资项目实行集中审批的通知》(云政办发〔2012〕232号)要求,在项目审批中统一使用投资项目审批系统,按部门承诺时限限时办结。为缩短审批时限,提高环评审批效率,保证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满足公众参与及信息公开的时间要求,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在投资项目审批时将《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服务承诺时限60日、30日和15日分别缩短为30日、15日和10日。同时,进一步完善了集中审批、科室会签制度,取消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编制,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平台建设,认真执行首问责任、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服务制度,形成了环评审批“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的快捷审批体系。此外,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市接听“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5106次,受理环境污染案件、信访案件46件,受理群众投诉27件,来电14次,来访13件,受理率、处理率、办结率均达到100%。
三、着力提高工作效率
2013年以来,市环境保护局以开展“作风转变年”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一是抓作风转变,严明工作纪律。 制定了《曲靖市环境保护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工作作风、文风、会风,严格考勤,加强对机关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科室、各单位高效、协调运转。加强干部职工岗位管理,科学分配工作任务,形成“人人身上有责任、个个肩上有担子”的工作氛围。 二是抓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为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市环保局进一步完善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了《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培训机制》、《市环保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权力约束制度》、《密切联系群众制度》、《行政许可监督制度》等长效机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三是抓责任落实,强化绩效考核。 为确保年初各项工作计划得到全面落实,经局党组研究并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全年五项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建立责任考核奖惩体系,明确责任目标、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奖惩办法,并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与年度综合考核挂钩。同时,实行重点工作进展月通报机制,在每月召开的环境安全月评估工作会议上,通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和研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了各项工作高效推进。
四、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重大环境突出事件、涉及群众环境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重点,客观公布事件进展、工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定期公布重大环保项目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提高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和有效性。2013年,投入资金15万元,对曲靖环保网进行改版升级,优化模块设置,增加环境信息公开栏目和环境污染投诉栏目,依法及时将环境质量状况、项目审批、节能减排、环境执法监察、危险废物监管等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发布环境信息1100多条。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把志愿者服务与庆祝第42个世界环境日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了以“保护母亲河、共建美丽曲靖”为主题的“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环保面对面电视访谈、环境保护知识网上有奖竞赛、环保世纪行有奖新闻评选、“绿色家园我保护”自行车环保志愿者绿色传播行动等系列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在曲靖市电视台、曲靖广播电台开设了环境公益广告宣传专栏。
五、不断深化廉政建设
2013年,市环保局紧紧围绕全市环保中心工作,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部署,统筹推进,创新工作体制机制,积极推动廉政建设与环保中心工作的相互结合与渗透,为圆满完成环境保护任务、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 局党组把廉政教育纳入全局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之中,并将党风廉政教育充分融入环保业务工作中。通过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接受监督的意识,使党风廉政教育更为系统性,更具实效性。 二是落实责任制。 局领导班子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在落实责任制过程中,实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工作日程纳入领导班子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和干部教育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局长与副局长、分管领导与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17份。 三是规范权力运行。 注重用制度规范约束权力的行使,严格执行“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加强环境管理四个重要环节(环保审批、环保验收、环保处罚、排污费征收)的监管,把行政行为监督贯彻到业务工作中,确定有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权的工作岗位和人事、财务等7个岗位为关键岗位,排查重点环节20个,风险表现形式31条,制定监督防范措施27条,部门监督承诺4个,个人监督承诺21个,做到执法工作有记录、有备案,重点环节有监督、有问效,促使行政行为监督在执法工作中发挥作用。 四是规范内部管理。 改进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规范公务接待管理。禁止上下级、部门、单位之间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请吃。严禁超标准接待,严格控制陪同人员。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实行车辆维修报告制度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并按季度公布油耗情况。节假日公务用车一律按规定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严禁公车私用。
曲靖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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