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环境保护局被授予“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称号

10.12.2014  18:09

 

12月8日,经过市档案局认定小组实地考评,曲靖市环境保护局被授予“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称号。

市档案局认定小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实地查看档案馆建设和档案保管、整理、利用等情况,经综合评审,认定小组通过审核,认为市环境保护局案规章制度健全、收集规范、门类齐全、载体丰富、保管科学安全、档案整理移交符合要求,档案工作达到云南省党政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标准,并授予市环境保护局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称号。

曲靖市环境保护局档案资料总数为146卷和9645件,档案门类主要是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五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