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学习环境违法案例提高干部执法能力

30.01.2015  17:32

  为不断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办案水平,让全局干部职工从环境违法案例中汲取教训,近日,华宁县环保局组织学习环保部通报的“千丈岩水库受污染事件”、“湖南省炎陵县两家企业环境问题调查结果”及“贵州一排污企业未受罚,检察院起诉环保局”典型案例。

  会上,局长古俊明强调,作为基层环保部门直接从事地方环境保护与监管的工作人员,一定要以此次通报的3起案件为警示,做到警钟长鸣,增强责任意识,在工作中扎扎实实履责到位,加强新环保法和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学习,做到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执法,切实做到有章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信息员:杨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