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及时传达贯彻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

22.01.2015  20:14

 

 

2015年1月20日,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姚国华主持召开厅务会议,传达学习2015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研究2015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各位副厅长、纪检组长、厅长助理,巡视员,总工程师,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含调研员和副调研员),直属各单位和滇中产业新区分局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周生贤部长在2015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一致认为,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的重要批示,体现了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关心重视,提出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明确要求和殷切期望。周生贤部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出现的新的阶段性特征和趋势性变化分析”十分透彻,使我们深刻理解了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时代的内涵所在。

会议强调,全省环保系统要深入贯彻好2015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谋划、开展好2015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环境保护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依法加强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扎实做好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持续提升云南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为谱写美丽中国云南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指出,做好云南环境保护工作,必须遵循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原则,这是走进生态文明新时代和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的必然要求,是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战略的必然要求。保护优先,就是要依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环境准入,坚决保护好云南的青山绿水、蓝天白云。发展优化,就是要通过强有力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努力实现发展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资源利用优化、技术标准优化。治污有效,就是要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惩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环境监测预警预报,让监测数据活起来;加强水体、大气、土壤、重金属、农村面源污染等综合治理,持续提升云南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要找准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着力点:一要大力开展生态创建,紧紧抓住申报中国生态文明奖的契机,充分发挥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的导向作用,积极促进有基础、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生态文明州(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二要加快生态特色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抓好企业清洁生产等,促进全省产业转型升级。会议特别强调,全厅干部职工要有新的工作状态,做到明明白白工作、贴近实际工作、主动作为工作、目标倒逼工作、抓住关键工作、提高本领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