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杨春明到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调研指导

23.06.2017  03:57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杨春明 到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调研指导

  6月22日上午,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春明到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着重围绕环保宣教工作定位、环保宣教重点任务、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环保宣教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调研。厅法规宣教处副处长陈玉松陪同调研。

  在省环保宣教中心,杨春明副厅长参观了环保宣教馆、网络视频中心、图书阅览室,随后与宣教中心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座谈会上,宣教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王云斋汇报了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科室和队伍建设情况、下半年工作重点,以及做好下步环保宣教工作的建议。

 

  杨春明副厅长对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近年来,省环保宣教中心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创新、主动作为,工作富有激情、充满活力,各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付出了很多艰辛,做出了很大努力,也取得了明显成效。

 

 

  杨春明副厅长要求,做好新形势下我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一是要充分认清这项工作意义重大、任重道远。当前,我们要站在“五位一体”战略布局、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云南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清做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环保靠宣教起家,还要靠宣教发展。环保宣教对于提高公众环境意识、促进环保事业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发挥着先导作用。二是环保宣教工作要定好位、服好务。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落实好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部署要求,衔接好环境保护各部门的业务工作。要宣传好云南省在环境保护和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中的亮点与特点,扩大环保宣教社会影响。要统筹社会各方资源,形成环境宣教合力,形成自己的宣教特色与品牌。三要加强学习,提高能力。环保宣教工作者要学习好专业知识,提升专业水平。学习好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与规定,做到准确掌握、宣传到位。当前一些专项性工作要有前瞻性和可行性,并积极推动。要着力提升综合素质,打造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标准高的环保宣教队伍,为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而努力。

  杨春明副厅长与省环保宣教中心班子成员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话时强调,宣教中心班子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严守廉洁纪律,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党纪党规,时刻做到自尊、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采写:巩立刚 段先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