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召开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会议

02.06.2016  04:39

  2016年5月30日富源县环保局召开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会议。 

会议由局长张卫东主持,会上,县环保局环评科科长史栋松对该项工作业务进行了讲解,参会人员对该工作方案进行了讨论。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认识 。全面整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既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改善环境质量、规范市场秩序、有序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迫切需要。加快推进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是规范环境管理立足当前实际“多还旧账”,支撑长远发展“少欠新账”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维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是做到“三个清楚”。第一清楚整改范围:本次清理整改的范围,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2015年1月1日)之前已经开工建设,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保法律法规,未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第二是清楚整改内容及原则。整改内容:未批先建项目、批建不符项目、未验先投项目、产能过剩项目。整改原则: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属地负责、分类整治。第三整改程序和权限: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负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环保部门应依法处罚后督促建设单位实施整改,属环境保护部和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权限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行政处罚;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权限的违法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环保部门负责行政处罚。三是确保目标完成。各乡(镇、街道)环保办,局机关有关科室、所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责任到岗到人,倒排工作时间表,细化措施步骤,特别是对辖区内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项目全覆盖、无遗漏,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快速有序推进整改工作,确保2016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理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