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环保系统去年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7起

29.05.2016  10:44

  记者近日从省环保厅了解到,近年来,云南省环保系统与公安机关有效联动,创新执法手段,形成防范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合力,有效破解困扰环境执法的难题。去年以来,全省环保系统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6起、移送适用行政拘留案件31起,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多年来,全省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监管联动执法工作。公安机关在设立环境保护专门机构上探索创新,在环境监管执法具体工作中,公安机关针对环保部门对刑事法律的理解和运用存在不足的实际,做到提前介入提供支持帮助,有效提高了环保部门发现环境污染犯罪能力和执法办案能力;基层环保部门主动与公安等机关协调配合,建立良好的信息互通和协调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及时查处移送案件,确保及时、准确、高效打击环境污染犯罪。

  记者了解到,目前,昆明市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两地公安均设立了环保公安分局,两地移送犯罪案件占了全省的30%、移送拘留案件占了全省的50%以上。昆明市公安局环保公安分局(后改称水上分局)自成立以来,和环保部门一起联合查处环境污染刑事案件2件,行政拘留案件25件;大理州环境监察支队抽调10人组成洱海流域监察大队,大理州公安局直属二分局抽调10人组成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治安大队,查处适用行政拘留案件6件。2016年,玉溪市环保局与玉溪市公安局水务分局联合执法36次,查处违法案件3起,其中2起行政案件,一起处罚金额68万元,另一起处罚金额12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环保系统将以召开执法联动工作推进会、转发典型经验等工作为抓手,全面推进环保与公安联动执法工作。

  (记者 胡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