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环保督查中心督查组到我州检查指导工作 郭伊均作反馈 梁志敏作表态

23.05.2015  16:26

 

本报讯(记者 勾六零) 5月18日,环保部西南环保督查中心副主任郭伊均率督查组莅临大理,对我州贯彻落实新《环保法》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经过实地察看和进行相关检查,昨日上午,督查组召开情况通报会,对我州贯彻落实新《环保法》以及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情况进行反馈。

郭伊均代表环保部西南环保督查中心督查组作反馈。他说,大理州贯彻落实新《环保法》以及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成效明显,主要表现在: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把“一票否决”制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根本措施,有力有效推动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尤其是促进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工作方法不断创新,全州“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洱海流域保护治理网格化管理成为亮点,经验值得推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力度不断加大,执法检查举措不断强化,2014年全州建成截污治污配套管网122.2公里,超额完成云南省下达的新增截污治污配套管网建设任务;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强化环保与司法、公安等部门的联动,有效打击了各种破坏和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

郭伊均指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在下一步工作中,要着力抓好以下方面:努力打好“十二五”环保攻坚战,尽快建成大理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各县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等一批污染减排骨干项目,争取早投入早运行,发挥污染减排效果;提前谋划好“十三五”规划污染减排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以硬措施硬项目不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污染减排协调机制,狠抓责任落实,强化检查考核,切实将污染减排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面加强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环境监测监察标准化建设,切实加大污染减排资金投入,加快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强化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监管,严格实施新《环保法》,让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州委书记梁志敏代表州委、州政府作表态讲话。他说,我州要以这次专项督查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新《环保法》,有效落实国务院出台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条要求,进一步抓紧抓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切实完成好“十二五”规划各项环保减排目标任务,为“十三五”规划环保减排工作打牢基础。要深入研究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符合工作实际的新机制、新措施,调整投资结构和比例,不断加大对污染减排工作的投入。要建立健全污染减排工作党政同责责任制度,由环保部门总牵头,其他部门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凝心聚力,真正把污染减排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综合执法能力提升,提高执法效率,增强执法效果,树立执法权威。要整合各方面规划,一定要做到规划与规划之间的有机衔接、科学对接,实现山、水、林、田、湖综合规划、综合治理。

梁志敏强调,要紧密结合大理的实际情况,以洱海流域的保护治理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切实抓好全州生态文明建设。洱海流域的保护治理,重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入湖水质。要突出“四治一网”工作,依法治湖、工程治湖、科学治湖、全民治湖,用洱海流域保护治理网格化管理责任制,保证“四治”目标实现,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绩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以及省委、省政府对洱海保护治理的嘱咐与重托。在抓好洱海流域为重点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同时,要通过扎实开展好以“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为主要内容的“三清洁”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各县市截污治污系统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等各项工作,不断减少污染的增量,削减污染的存量,努力提升全州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水平,推动美丽幸福新大理建设不断迈出新步伐,让苍洱大地青山常在,绿水常流,各族人民群众幸福安康。

省环保厅副厅长杨志强代表省环保厅提出要求。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王以志作工作汇报。州政协副主席、海开委主任杨志东,州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县市分管领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