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依法查封违法排污企业的污染排放设施

11.08.2015  12:09

2015年7月10日,盘龙区环保局接昆曲高速公路出口处浓烟污染的投诉后,市、区两级环保部门立即组织环境执法人员火速赶赴现场,立即制止了云南翕湛商砼经贸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的违法排污行为。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取证,云南翕湛商砼经贸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环保手续及无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下,擅自生产经营,使用一套LB2000型沥青拌和机进行违法生产,大量黑烟排放,污染周边环境。 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了立案,8月7日,盘龙区环保局依法做出查封决定,对云南翕湛商砼经贸有限公司的LB2000型沥青拌和机进行现场查封,杜绝了云南翕湛商砼经贸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

下一步,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将依照按照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行处罚,严把环评审批关口,加强全区的巡查力度,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