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环保局适应新常态提升环评审批效率

25.11.2015  09:27

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国家、省、市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提出了诸多新要求,相继下放了环评审批权限,修订了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下发了多项规范环评审批的政策性文件。为适应环评改革的新常态,助推项目建设,麒麟区环境保护局积极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充分发挥环保部门服务作用,打破常规做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融入经济发展主战场。

一是按照“法无授权不为”的原则,彻底简化环评审批前置审批要件。在工作中既考虑麒麟经济发展的实情,做好服务,又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把关,积极为项目建设提供服务。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觉梳理并整改现有环评审批前置要件,做到能合并的合并,能并联审批的并联审批,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要件全部予以精减,为项目建设大开方便之门。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废止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试生产审批环节,将过去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和生产性建设项目由不同科室审批合并为一个科室集中审批。  

二是承诺缩短审批周期,全面提高环评审批效率。为推进项目建设,在满足政务公开要求的情况下,主动压缩法定环评审批时限,环评报告书审批时限由60日压缩到42日,环评报告表由30日压缩到20日,登记表由15日压缩到10日,缩短了审批时间。针对每个项目的不同特点,细化服务措施,提出了“环评审批无假日”承诺,助推项目尽快落地投入建设。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共实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72个,其中非生产性建设项目67个,生产性建设项目5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42个,否决2个,出具环境标准确认函7份。

三是创新环保服务方式,加强环评工作指导和服务。按照区政府简政放权的要求,在各镇(街道)环保所增加工作职能职责,帮办环保审批业务工作,加强项目建设方和环保局之间的衔接,区环保局并不定期地与区发改局、规划局相关部门联系,主动深入项目单位做好服务,与企业进行面对面对接,听取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环保问题,为项目建设单位在选址合理性、环评编制等级、如何申报环评文件等方面提供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服务,推进环评审批工作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转变。

四是细化审批服务措施,全力推行阳光环评。巩固和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百姓无小事”的原则,一切从方便群众办事出发,细化服务措施,充分发挥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作用,做到“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改进服务方式和方法。同时全力推行环评政务公开和公众参与,对新的环保要求以及一些重要文件规定及时通知项目单位,打通联系群众服务“最后一公里”。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及互联网平台,从环评文件受理、拟审查意见到环评审批实行全过程公开,在阳光下操作,使环评审批管理更加公开、透明、规范和高效。

五是强化日常环境监管,提供全程咨询服务。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要求,对已获得环评审批的项目实施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服务与指导,做好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跟踪服务,指导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环境评价文件和批复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真正为项目建设实现绿色发展保驾护航。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清理未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项目32个,完成整改验收17个,委托验收10个,批而未建和在建项目5个,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