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环保局对景谷县环评工作进行督查

22.05.2015  18:10

 

5月6日,市环保局到景谷县对“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此次督促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查看项目现场等形式对景谷县“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环境违法行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

检查组对景谷县拟审批项目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技改项目、景谷矿业资源有限公司民乐镇坝卡河铜矿开采项目、五交化汽车交易市场、信合小区项目及景谷佳晋建材有限公司石灰生产加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对项目的进展情况做了深入了解。5月8日,检查组在县环保局三楼会议室听取了景谷县县“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环境违法行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情况的报告。

会上县环保局局长张罗恒寿就景谷县“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环境违法行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做了详细的汇报,检查组对景谷县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给予了肯定,同时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本次检查贯彻落实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本着“不欠新帐,还清老帐”原则,以整治“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等环境违法行为为总目标,以摸清已批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为前提,以化解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隐患为重点,以解决“重审批、轻监管”问题为突破口。旨在有效解决建设项目有法不依、监管不力、环境违法行为突出的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环保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