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环保局举办学习新环保法知识专题讲座

05.03.2015  18:55

 

2015年3月2日,玉溪市环保局为了提高环保干部队伍对新环保法的理解和认识,增加“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内容,特别聘请云南省环保厅法规处副主任科员杨正坤,给全局党员进行“新《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适用探析”专题讲座。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朝荣主持。

杨正坤从《环境保护法》修改的时代背景、立法起源、历程回顾,新旧法对照学习、主要修订内容及突出亮点、新《环境保护法》相关法律适用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进行了精彩的讲授,并对学习贯彻新《环境保护法》提出了意见建议。讲座中,杨正坤还从创新理念、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及环保信息公开相关法律问题等方面,就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章节中有关“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社会公益诉讼”等新内容的界定等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讲解,为帮助执法人员更好的领会和掌握新《环保法》的新规定、新制度、新措施增强了理论知识。

黄朝荣副局长在讲座结束时强调,新修订的《环保法》,是党和国家在严峻环境形势下,对化解发展与环境深层次矛盾,推动科学发展,不断改善民生,在法律层面做出的顶层设计,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作出了更多有针对性的规定,体现了对环境保护的深入思考和全面要求,彰显出党和国家坚决向污染宣战、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新修订的《环保法》顺应形势要求,紧扣重点工作,回应群众呼声,将成为指导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力武器。 

黄副局长要求,全市环保系统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把学习新《环保法》与开展专题教育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做,认真学习其本质内涵,深刻领会其新理念、新制度、新措施,为下一步更好地贯彻落实奠定基础。要广泛深入宣传新《环保法》,让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明白自己在环境保护中的义务,以及违法排污应当承担的责任;让公民深刻理解在环境保护中的义务,提高公民环保意识,共同监督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使环境保护成为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要按照《环保法》的新规定、新要求,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程序并认真贯彻执行,加大污染防治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努力改善我市环境质量。

通过讲座,进一步加深了环保系统党员对新《环保法》的全面认识和深刻理解,特别是加深了对新《环保法》具有对现实的针对性、对未来的前瞻性、对权利义务的均衡性三个鲜明特点以及新《环保法》在理念、制度、保障措施等方面都有重大突破和创新的认识,对用好法律武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参加专题讲座的有市局机关、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全体党员,市局专题教育办公室全体人员共6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