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环保局“三举措”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准入制度

02.09.2015  10:28

自新《环保法》施行以来,新平县环保局始终坚持“生态立县、环境优先”的发展理念,积极采取三方面的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准入制度,坚决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全力推进各类项目落地建设。

一是严格按照“三个严格”、“四个不批”的要求,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建设项目设置了“防火墙”;二是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必须编制对应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登记表、报告表、报告书);三是严格落实“两审”制度,对环评类别属于报告书、报告表的建设项目,认真执行技术评审和局审查委员会审查相结合的环境准入决策评价机制,切实加强环境风险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