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组织召开试点县(市)“四规合一”工作推进会

17.06.2015  12:47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四规合一”编制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科学开展“四规合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5]18号)要求,2015年6月5日,省环保厅组织宜良县、景洪市、盈江县、玉龙县、安宁市、隆阳区、弥勒市、大理市、宾川县、芒市、泸水县、石林县、巧家县、易门县、武定县、维西县、德钦县、师宗县、红塔区、禄丰县、文山市、西盟县、沧源县23个“四规合一”试点县环保局和瑞丽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召开“四规合一”环境规划工作推进会,省环保厅规财处、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上述相关县市环保局领导及技术人员参会,省环保厅规划财务处谢昌耀处长主持会议并在会上讲话。

 

 

 

谢昌耀处长结合我省“四规合一”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四规合一”及环境保护规划工作的重要性,要准确把握四规合一中“目的、手段、基线、底线”等几个关键词,要明确规划范围和时限;二是各试点县(市)要积极组织、开展工作,尽快将工作方案上报省环保厅;三是强调省环保厅对“四规合一”专项工作的全力支持和有力保障。省环保厅规划财务处施甘霖副处长传达国家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科学开展“四规合一”工作的相关重要精神,就我省“四规合一”及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的工作背景、目前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做了全面安排。

 

 

 

会上,瑞丽市作为我省首个城市环境总体规划试点县,瑞丽市环保局李剑局长就“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瑞丽市城乡环境总体规划”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规划编制过程中的组织经验、主要困难等进行了汇报,为我省其他县市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工作提供了借鉴。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陈异辉副院长围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做了《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进行解读,全面阐述了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的内涵、编制技术方法、成功案例及重点注意事项。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规划中心张星梓主任做了《“四规合一”中的环境保护规划约束—以瑞丽市为例》的报告,报告详细解读了“四规合一”的工作重点及环境保护规划的主要任务与目标。 

 

 

本次会议气氛热烈、讨论充分,进一步统一了“四规合一”工作的思想认识、工作思路与技术路线,达到预期目的,为我省“四规合一”试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进一步的指导意义。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