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卫东委员 强化公民的环保意识

26.01.2015  10:34

在全省开启两会时间,代表委员履行职责、参政议政的同时,云南海埂会堂外的蓝天也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晴天一碧、云卷云舒,人们在享受高原阳光的同时,也在隐隐担忧:担负跨越式发展重任的云南,会不会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久久为功,能否施之长远?

有舍,才有得。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元年,各级政府相继列出“产业负面清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责,项目审批环评“一票否决”,鼓励和扶持环保产业,提升环保技术,破解环境污染“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困局,力图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生产生活环境。

这需要每个人树立“大生态”观念。环境与人类同时产生,人类生存于环境之中,自然环境受到污染、趋于恶化,人类的根基就被摧毁,我们的生命就将受到影响,所以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身。我们应尊重环境、顺应环境,精心调适发展与环保的关系,尽最大可能维持两者间的平衡。

推行环保购物袋不是一天两天了,但举目四望,市民手中使用的仍然多是难以降解的塑料袋。若由此单方面说公民没有环保意识是站不住脚的,喝水要纯天然、食物要绿色有机、空气要洁净……在个体环保诉求加大的同时,公共的环保意识却遭遇尴尬。

公民精神是现代社会对公民提出的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美德要求。它有着丰富的社会内涵,其中“公民自觉关怀与维护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环境、公共资源、公共财物等公共利益的态度与情怀”是题中应有之义。

保护大生态,核心在于唤起全社会参与。归根结底,环境问题是由社会结构、社会过程和社会成员的行为模式共同导致的社会问题。只有政府、企业、个人、社会一起发力,综合施治,“云南蓝”才会长驻天空、永现眼前。

记者 李树芬(云南日报)